# 經營無照食品加工廠和冷庫 魚場被罰1.9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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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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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局檢查時發現，一家魚場在未取得執照的食品加工場宰殺牛蛙和魚。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經營無照食品加工場和儲存肉類與海鮮產品的冷庫，多次被警告後仍不悔改，新加坡食品局向一家魚場開出1萬9000元（新幣，下同；約6萬3828令吉）罰單，魚場負責人未阻止違法行為，也被罰款1萬4000元（約4萬7031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食品局前日發文告，說明針對這家魚場的處罰。

新加坡食品局說，在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間，食品局執法人員多次在開勝貿易魚場（Khaiseng Trading &amp; Fish Farm Pte Ltd）位於梁宙彎（Neo Tiew Crescent）的工廠進行檢查。

檢查發現，魚場無照處理牛蛙和魚類，也在未經允許情況下，將海鮮和肉製品儲存在無照的冷庫內。

當局曾多次向這家魚場發出警告，並加強執法檢查，但魚場仍然繼續這些違法行為。當局在檢查中，共繳獲超過660公斤的肉類和海鮮製品，包括鲶魚、蛙肉和鱷魚肉。

食品局強調，違法在無照設施加工和儲存肉類，以及海鮮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根據相關條例，未獲得食品局執照便將場地用做加工或儲存者，可被罰款至多1萬元，或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另外，被發現持有存放於無照冷庫中並意圖銷售的肉類或海鮮產品者，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元，或坐牢不超過兩年，或二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