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獲改進 合格標準更簡單成本更低

2026/02/03   •   1385閱
新加坡律政部於2026年1月28日宣布新版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SIP 2.0)正式生效,旨在為陷入財務困境的小微企業提供更便捷、低成本的解決方案。該計劃取代舊版計劃,簡化程序,降低行政成本,並對SDRP和SWUP進行了優化。本文將詳細介紹SIP 2.0的各項修訂和實施要求,以及相關推薦閱讀連結。

新加坡律政部於2026年1月28日發布公告,宣布新版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Simplified Insolvency Programme,簡稱SIP 2.0)自2026年1月29日正式生效。SIP 2.0將取代2021年為應對COVID-19疫情而推出的原有簡化破產計劃,並被寫入《破產、重組與解散法》,成為永久性制度。

SIP 2.0的目的在於為陷入財務困境的微型與小型公司提供更為便捷、低成本的清盤與重組選項:一方面促進對不可持續經營或已休眠公司的有序清算;另一方面為仍具持續經營能力的公司提供更可行的復甦途徑。

與舊版計劃不同,SIP 2.0將由持牌破產從業員管理,並採用更簡單的通用准入標準,以使更多公司受益。SIP 2.0下的程序也進一步簡化,以降低使用者的行政成本。SIP 2.0對現行簡化破產計劃最初引入的兩項子計劃進行了優化:

a.簡化債務重組程序(Simplified Debt Restructuring Programme,簡稱SDRP):用於債務重組和具持續經營能力企業的潛在復興;及

b.簡化清盤程序(Simplified Winding Up Programme,簡稱SWUP):用於不可持續經營的企業及合資格休眠公司的有序清盤。

SIP 2.0下對SDRP和SWUP的主要修訂如下:

a.更簡化的資格標準:僅設有一項通用資格標準(即公司負債總額不超過200萬新元),此前對年銷售收入、員工人數和債權人數的限制已被取消;

b.流程更簡化,行政手續更少:SDRP下的重組程序和SWUP下的清盤程序均在法庭外進行,所需通知僅需在律政部網站上發布,而無需在英文本地日報和政府電子憲報上刊登;

c.更有效的管理:進入SIP 2.0後被發現不適合簡化程序的公司,可通過轉換程序過渡到其他清算程序,對於需要進一步調查工作的潛在債權索償,破產從業員需通知債權人追索該債權所需的資金;若未獲得資金,則可繼續推進公司的清算和解散;

d.加強SDRP中的債權人保護:SDRP中的默認暫止期為30天,若持有公司至少三分之二債務價值的債權人支持延期,官方破產管理人可一次性批准最多30天的最終延期,此外,未能成功完成計劃的公司,在60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進入。

進入SIP 2.0的要求

公司必須滿足以下要求方可進入SIP 2.0:

a.公司負債總額(包括或有負債及預期負債)不超過200萬新元;及

b.不存在使公司不適合該計劃的情況,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已啟動或正處於其他破產程序中。

有意了解更多關於SIP 2.0信息者,可訪問go.gov.sg/sip-faq。由於SIP 2.0由破產從業員管理,鼓勵公司諮詢破產從業員以評估其資格,並根據其具體情況確定最合適的行動方案。新加坡律政部表示將持續關注SIP 2.0的有效性和可及性,以確保其滿足新加坡商界不斷變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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