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獲改進 合格標準更簡單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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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律政部於2026年1月28日發布公告，宣布新版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Simplified Insolvency Programme，簡稱SIP 2.0）自2026年1月29日正式生效。SIP 2.0將取代2021年為應對COVID-19疫情而推出的原有簡化破產計劃，並被寫入《破產、重組與解散法》，成為永久性制度。

SIP 2.0的目的在於為陷入財務困境的微型與小型公司提供更為便捷、低成本的清盤與重組選項：一方面促進對不可持續經營或已休眠公司的有序清算；另一方面為仍具持續經營能力的公司提供更可行的復甦途徑。

與舊版計劃不同，SIP 2.0將由持牌破產從業員管理，並採用更簡單的通用准入標準，以使更多公司受益。SIP 2.0下的程序也進一步簡化，以降低使用者的行政成本。SIP 2.0對現行簡化破產計劃最初引入的兩項子計劃進行了優化：

a.簡化債務重組程序（Simplified Debt Restructuring Programme，簡稱SDRP）：用於債務重組和具持續經營能力企業的潛在復興；及

b.簡化清盤程序（Simplified Winding Up Programme，簡稱SWUP）：用於不可持續經營的企業及合資格休眠公司的有序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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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 2.0下對SDRP和SWUP的主要修訂如下：

a.更簡化的資格標準：僅設有一項通用資格標準（即公司負債總額不超過200萬新元），此前對年銷售收入、員工人數和債權人數的限制已被取消；

b.流程更簡化，行政手續更少：SDRP下的重組程序和SWUP下的清盤程序均在法庭外進行，所需通知僅需在律政部網站上發布，而無需在英文本地日報和政府電子憲報上刊登；

c.更有效的管理：進入SIP 2.0後被發現不適合簡化程序的公司，可通過轉換程序過渡到其他清算程序，對於需要進一步調查工作的潛在債權索償，破產從業員需通知債權人追索該債權所需的資金；若未獲得資金，則可繼續推進公司的清算和解散；

d.加強SDRP中的債權人保護：SDRP中的默認暫止期為30天，若持有公司至少三分之二債務價值的債權人支持延期，官方破產管理人可一次性批准最多30天的最終延期，此外，未能成功完成計劃的公司，在60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進入。

進入SIP 2.0的要求

公司必須滿足以下要求方可進入SIP 2.0：

a.公司負債總額（包括或有負債及預期負債）不超過200萬新元；及

b.不存在使公司不適合該計劃的情況，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已啟動或正處於其他破產程序中。

有意了解更多關於SIP 2.0信息者，可訪問go.gov.sg/sip-faq。由於SIP 2.0由破產從業員管理，鼓勵公司諮詢破產從業員以評估其資格，並根據其具體情況確定最合適的行動方案。新加坡律政部表示將持續關注SIP 2.0的有效性和可及性，以確保其滿足新加坡商界不斷變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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