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又愛又恨的電動踏板車管理越來越嚴格！違例者可通過應用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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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6-20
Source: 獅城新聞

大家又愛又恨的電動踏板車管理越來越嚴格！違例者可通過應用舉報！！

說到電動踏板車，[新加坡](https://www.sgcn.com/)對其的管理可算是越來越嚴格了！！

為什麼說電動踏板車是又愛又恨呢？首先呢他的出現的確給大家的生活帶來了不少的方便！

其次呢，他對道路安全也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由於使用不規範等等造成很多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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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交局今早發文告透露，正著手改進MyTransport.SG應用功能，讓公眾可以拍照或把他人違例行為的視頻直接上傳給該局舉報，讓當局能更針對性及有效執法。

陸路交通管理局加強取締違例使用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者，以後公眾也可通過MyTransport.SG應用直接舉報他人魯莽騎行等行為。

陸交局也提醒公眾，從7月1日起，所有電動踏板車都必須註冊及掛上車牌才能公開使用，零售業者也禁售不符合美國UL2272標準的個人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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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已有超過7萬5000輛電動踏板車的車主已向陸交局註冊，其中約85％是新加坡公民。

他們當中，只有少過5％的年齡介於16歲至20歲，約73％車主介於21歲至50歲，22％是51歲及以上。

當局提醒公眾，從下個月1日起，使用或允許他人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踏板車，屬於違法行為。

售賣非UL2272標準電動滑板車的零售商也將受到處分。

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滑板車，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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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若繼續售賣非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7月1日之後註冊或轉讓的非UL2272標準電動滑板車也將被拒絕。

到了2021年1月1日，公共道路上只允許使用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

至於那些沒有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當局指出，一旦用戶註冊後，他們可以繼續使用直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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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有使用電動踏板車的朋友們趕緊抓緊時間註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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