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涉電子煙案被控後,護照遭衛生科學局扣押調查,33歲男子為到大馬拍婚紗照,竟謊稱護照遺失申請補發,罪上加罪判監24周。
33歲的被告黃文豪共面對3項包括牴觸護照法令及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被告黃文豪。(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5年2月獲簽發一本有效期至2035年的新加坡護照。
同年3月1日,被告因涉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護照遭衛生科學局人員扣押。調查期間,他被釋放,但當局明確通知他不得離開新加坡。
不過,僅相隔了6天,被告因計劃前往馬來西亞拍攝婚紗照,決定通過移民與關卡局網上系統申請補發新護照。
申請過程中,他謊報護照已經遺失,並在表格中填寫自己不知道何時弄丟護照,還稱曾返回多個到訪地點尋找,但始終未能尋回,又稱因工作關係經常往返不同地方,因此無法確定遺失地點。
然而,被告其實清楚知道,他的護照並非遺失,而是早在3月1日已被衛生科學局扣押。
移民與關卡局指出,當局嚴正看待任何人在申請護照或旅行證件時提供虛假、誤導性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行為,並將嚴厲執法對付違例者。
一旦罪成,違例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監禁長達10年,或兩者兼施。(人名音譯)
運電子煙抵高利貸
為抵5萬元高利貸,被告運送偽裝成「護膚藥物」的5000件電子煙,被告遭執法人員埋伏逮捕。
案情顯示,被告負責開車到指定地點取貨並按指示送達。2025年2月28日下午,新加坡關稅局人員在一處工廠的貨櫃車內查獲約5000個電子煙。
相關公司經理表示對貨物不知情,清貨單僅標明為護膚藥物,隨即聯繫單據上的聯繫人「BernardLim」。對方表示會派人取貨,當局於是展開埋伏行動。
同日下午,被告按指示開貨車先後前往太戈爾巷和文禮多層泊車場接送電子煙,並於晚7時30分抵達雙溪加株交付時,被現場埋伏的執法人員當場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