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賭場管制(修正)法令的第二組修訂條文已在9月21日生效,其中一項修正明確區分「賭場博彩」與「推廣遊戲」,對把推廣遊戲作為賭場廣告和宣傳的方式予以監管。 (檔案照片)
作者 黃俊賢
「玩得越久,獎勵越多」「超級容易贏」「別錯過!」等促銷用語,在任何廣告中都極具吸引力,但若廣告涉及賭場,這類措辭便可能觸及監管紅線。
賭場管制(修正)法令的第二組修訂條文已在9月21日生效,其中一項修正明確區分「賭場博彩」與「推廣遊戲」(promotional games),對把推廣遊戲作為賭場廣告和宣傳的方式予以監管。

賭博管制局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賭場經營者在發布或分發廣告與促銷活動之前,都必須事先獲得批准。其內容不得過度誘導賭博,或讓公眾對贏錢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發言人說,賭場不能通過宣傳鼓勵顧客延長賭博時間,「玩得越久,獎勵越多」(Play longer, enjoy more reward)的用語便是一例。「我們不批准這樣的用語,因為它可能鼓勵過度賭博。」
宣傳內容也嚴禁把賭博與財富或經濟掛鉤,例如「邁向財富」(Dive into riches)等會讓人產生賭博能帶來經濟收益的字眼,就不符合監管原則。
讓顧客誤以為贏錢容易,甚至以為贏錢是必然的宣傳用語同樣被禁,這些用語就包括「超級容易贏!」(Super easy to win!)和「人人都是贏家!」(Everyone is a winner!)等。
賭場也被禁以用「最後機會」等字眼製造緊迫感,因為這可能對顧客施加不必要的參與壓力。
賭管局:審核賭場廣告並非只看單一句子
發言人強調,審核賭場廣告並非只看單一句子,而是綜合考慮促銷機制、整體呈現方式、宣傳信息、目標受眾,以及活動可能對賭博行為造成的影響。
賭場宣傳也不能把賭博描繪成一種主要靠技巧取勝的活動,或讓人產生能夠通過個人行動控制遊戲結果的錯覺。「賭場也不能提供某些類型的獎品,例如超市或零售禮券,因為這會把賭博與日常消費和活動聯繫起來,使賭博行為變得更為『正常化』。」
賭管局發言人說,截至目前,兩家賭場經營者都沒有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受到紀律處分。
儘管如此,發言人說,賭場促銷遊戲雖然不涉及賭注或下注,但由於活動在賭場環境中進行,它仍可能對賭博行為造成影響,因此會繼續受到監管。這類賭場促銷遊戲就包括以促銷籌碼參加的百家樂或撲克比賽、賓果形式遊戲,以及配合營銷活動舉行的幸運抽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