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在芽籠展開聯合執法行動,逮捕22名涉嫌違法的人士,其中21人涉嫌觸犯《婦女憲章》,另有一名51歲女子涉嫌參與非法經營彩票活動。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10月12日)發文告說,刑事偵查局、勿洛警署及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於10月8日在芽籠路(Geylang Road)一處商業單位展開聯合執法行動。

21人涉賣淫相關罪行被捕
警方指出,行動中共有21名年齡介於28歲至63歲的人士,因涉嫌觸犯《婦女憲章》而被捕。
此外,一名51歲女子也在同一處商業單位被捕,相信涉及非法經營彩票活動。執法人員在現場起獲與投注有關的物品。
警方表示,目前針對22名被捕人士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經營賣淫場所,最高可罰10萬新幣
根據《婦女憲章》第147(1)條文,任何人若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監禁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若屬重犯,最高罰款可達15萬元,監禁刑期則可長達7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非法經營彩票活動,根據《2022年賭博管制法令》第18(1)條文,違法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元,以及監禁最長7年。
警方強調,當局不會容忍任何威脅公共安全、社會安寧與秩序的違法活動,並將繼續與其他政府機構合作,打擊各類非法行為。
警方也提醒公眾,任何違法者都將依法受到嚴厲對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