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博社誹謗案 兩部長：言論自由權利不延伸至虛假誹謗性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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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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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左）、彭博社記者羅德蔚（中）和主管能源與科技事務的人力部長陳詩龍醫生。（圖：CNA）

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和人力部長陳詩龍表示，彭博社誹謗訴訟案與新聞自由無關，言論自由的權利不延伸至毫無根據的虛假和誹謗性指控。

尚穆根和陳詩龍前天（17日）在Facebook發文，針對媒體就誹謗案的提問作出回應。

兩名部長表示，高庭已就彭博社誹謗案做出全面且明確的裁決，包括認定彭博社是惡意誹謗、蓄意針對他們兩人。高庭也認為，彭博社聲稱有關報道屬於公共利益新聞，只是為刊登相關指控而提出的藉口。

部長說，法庭也裁定彭博社未達到負責任新聞工作的標準，報道含多項虛假內容，在缺乏事實依據下做出嚴重指控，並未給予兩名部長公平回應的機會。這些因素也是高庭判加重賠償的依據。

兩人指出，彭博社雖然表示尊重高庭裁決，但同時堅持其報道準確、內容紮實，記者秉持專業操守，編輯程序也符合新聞標準，這樣的說辭前後矛盾，難以自圓其說。

「彭博社如果真的尊重法院的裁決，那麼就應該像任何負責任的機構一樣，回應法院的調查結果。否則，彭博社所宣稱的對準確性、編輯標準、公共利益新聞和新聞操守的承諾，將顯得空洞無物。」

尚穆根和陳詩龍強調，這宗案件並非涉及新聞自由，而是關乎新聞機構是否可以惡意針對個人，在缺乏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刊登誹謗性指控，並剝奪當事人公平回應的機會。

對此，高庭已明確裁定，這種做法不可接受。

兩名部長還說，有些評論員，尤其是西方媒體評論員認為，誹謗訴訟會對新聞工作產生寒蟬效應，但我國的經驗並非如此。

「新加坡支持健全的新聞報道和公開討論，但言論自由的權利也伴隨著責任，不應延伸至毫無根據的虛假和誹謗性指控 ，而高庭這次裁決再次重申了這一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