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指推拿師不慎踢倒   理療燈灼背部留「蜘蛛網」傷疤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KraoY
Published: 2026-05-15
Source: 獅城新聞

![婦女指推拿師不慎踢倒   理療燈灼背部留「蜘蛛網」傷疤](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4743.avif?0)





林女士在中醫館做推拿時被紅外線理療燈灼傷背部，留下網狀傷痕。（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婦女到中醫館推拿，竟被推拿師不慎踢倒的紅外線燈擊中，後背灼出「蜘蛛 網」，恐留下永久疤痕。

《新明日報》報道，林女士（57歲）向媒體申訴，她今年1月23日到一家中醫院，讓推拿師為她推拿。

「推拿師使用一個紅外線理療燈幫我放鬆肌肉，但過程中用腳把燈移開時，不小心導致燈倒在我的背上。」

她說，當下感到十分疼痛，於是去附近的診所看醫生。 

「醫生說我二級燒傷，為我打止痛針和開了止痛藥。」

林女士說，接下來的一個月都在疼痛中度過，不但無法穿內衣，也只能俯臥著睡，十分不舒服。

她說，推拿師當下就道歉，事發兩天後還私下轉來了1000元。 

「但我覺得就算要賠償，也應由公司給，就把錢退還給她了。」

「事發後中醫館的老闆也聯絡我，雖說會負責，不過卻指我當下沒讓中醫館的醫師檢查。他還說，要讓他的醫師，或他指定的醫生檢查後，才考慮賠償。」

林女士覺得中醫館老闆這麼做像是不願負責。「我後來沒有辦法，只能向中醫管理委員會投訴，也報警了。」

林女士上周五接受媒體訪問時，讓媒體查看她背部，網狀傷疤仍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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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隨後報警，並希望中醫館可以負起責任。（新明日報圖） 

「我兒子還跟我開玩笑，說我應該紋一隻蜘蛛在傷疤上。」

婦女索逾2萬令吉賠償未果 中醫館：不逃責 需對方提供單據 

婦女要求7000元賠償未果，中醫館指對方沒提供帳單或治療計劃，並表示無意迴避責任。

林女士透露，目前已經花了560多元醫藥費，但是要徹底消除傷疤，可能得靠醫美診所的鐳射療程。

「我去詢問了，至少要幾十次的療程，費用可高達五六千元。我覺得這個應該由中醫診所負責。」

再考慮到日後複診費以及來回的交通開銷，林女士向中醫館提出7000元的索賠。

該中醫院董事馬克斯對此表示，中醫館一直積極回應林女士的訴求，並沒有迴避責任。

他向媒體出示發給林女士的訊息，當中寫道：「我們願意承擔你因這次受傷而產生的合理醫療費用。儘管你不願接受我們醫師的醫療意見，但希望你能讓我們了解你的治療計劃，以便我們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對此，林女士說賠償情況不明朗之前，她不想冒然。

## 婦質疑推拿師「無照」 中醫館：推拿師無需註冊



婦女質疑推拿師「無照」，中醫館解釋，推拿師非針灸師或中醫師，無需向中醫管理委員會註冊。

林女士也指出，中醫管理委員會回復她時說，涉事推拿師不是委員會的註冊中醫師，無法對她採取進 一步行動。

馬克斯則表示，中醫館合法合規經營，僅中醫師與針灸師須向中醫管理委員會註冊。

他說，涉事員工的只是推拿師，無需向中醫管理委員會註冊。

根據新加坡中醫管理委員會網站資料，需要註冊的中醫從業人員分兩類：一是能夠同時進行針灸治療的中醫師，另一則是針灸師。

## 收據註明「灼傷」 雙方對字句分歧



雙方對服務收據上的「顧客不小心灼傷了背部」的字句有分歧。

林女士曾向中醫院索取當天推拿的收據，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她說對方一些用字像在說她「自己把自己灼傷」，因此感到不滿。

對此，馬克斯向媒體出示雙方的聊天記錄，他正式開出收據前，向林女士確認，是否可在上面註明：「The customer accidentally burned her back with a TDP lamp during the massage.」 

馬克斯解釋，該句原意是說明，顧客在按摩過程中不慎被燈灼傷背部，並非指林女士自行造成傷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