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離譜！澳洲男子在新加坡辱罵警察，竟威脅要扔糞便並直接對著警員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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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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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向警察吐口水並朝著警員方向撒尿的男子，於周五（10月30日）被判處五個月零六周的監禁，並處以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

52歲的莫里斯·戴維（Morris David）曾對警察大肆辱罵，並威脅要排便並將糞便扔向他們。

該男子在機場對工作人員和警察辱罵後被逮捕，並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在鎮靜藥物作用後醒來，他發現自己被戴上了約束帶，於是要求使用洗手間。

考慮到他之前的行為，其請求被拒絕。隨後，他威脅要排便並將糞便扔向看守他的警員，並朝著警員的方向撒尿。

地區法官沙米拉·斯里帕蒂-沙納茲（Sharmila Sripathy-Shanaz）在宣判時指出，這名澳大利亞籍男子的行為表現出持續的好鬥、辱罵和攻擊性。

她補充說，在32個小時的時間裡，他一直對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進行言語辱罵、威脅和肢體攻擊。

法官表示：「他的行為表明他長期且公然地蔑視權威以及相關公職人員的尊嚴。」

她補充說，他的處罰應當釋放一個信號，即此類行為絕不會被容忍。

法官認為，朝著兩名警察方向撒尿的行為具有「本質上的貶低性和不衛生性」，是「尤其令人譴責的」，並強調這發生在他威脅要排便並扔出排泄物之後。

副檢察官黃俊凱（Ng Jun Kai）主張對莫里斯判處八個月零一周的監禁，強調他在短時間內犯下了多項罪行。

他補充說，莫里斯的行為不僅是不尊重，更是侮辱性的，且他「顯然對當地警察毫無尊重」。

黃先生表示，必須確保本案中的受害者獲得足夠的法律保護和公正，以應對那些威脅到有效履行職責的行為。

莫里斯的律師——來自IRB Law的扎卡里·林（Zachary Lim）和柯文陽（Koh Boon Yang）則主張減輕刑期並處以罰款，稱其當事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極其懊悔、抱歉且羞愧。

他們補充說，該男子準備面對後果，並希望向涉事警察道歉。

## 事件經過



今年7月，莫里斯從巴厘島抵達樟宜機場3號航站樓，計劃經新加坡轉機前往澳大利亞。由於在巴厘島發生事故導致頭部受傷，抵達時他被推在輪椅上前往航站樓內的診所。

莫里斯因不滿需要支付醫療費用而離開診所，前往新加坡航空的Krisflyer金卡貴賓室。進入貴賓室後，他拒絕向要求核實身份和使用資格的工作人員提供信息。

隨著情緒變得激動，他辱罵了貴賓室的經理，隨後警方接報到場。不久後，他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接受治療。

當天下午，他返回樟宜機場3號航站樓，持無效登機牌進入離境大廳。他要求與經理對話，以便進入貴賓室並允許他搭乘飛往珀斯的航班。

一名輔助警察陪同他前往新加坡航空辦理登機手續的櫃檯，詢問其返回珀斯的航班信息，而他則大聲且重複地對該警員辱罵。

聽到騷動後，其他警察走近莫里斯，此時他正試圖叫計程車。他試圖避開警察，聲稱自己想出去抽煙。

警察告訴他稍後才能抽煙，莫里斯隨即激動起來，要求警察逮捕並監禁他。一名警員拍了他的肩膀，該男子威脅道：「你再碰我一次，我向上帝發誓，我會把你的眼鏡敲碎在頭上。」

另一名警員警告莫里斯注意行為，他則以咒罵該警員作為回應。

隨後該男子被逮捕並帶到樟宜綜合醫院，由警察負責看守。

莫里斯被戴上了約束帶，在鎮靜藥效過後醒來後對此感到憤怒。他咒罵看守他的三名警員，並威脅其中一人：「我想掐住你的喉嚨勒死你。」

他多次向警員吐口水，唾液濺在他們的臉部和制服上。當警員試圖給他戴上口罩時，他反覆摘掉口罩並繼續吐口水。

隨後他要求使用洗手間。一名警員拒絕了他的請求，並提供了一個便盆。莫里斯威脅要排便並將排泄物扔向警員。

幾分鐘後，他再次要求使用洗手間，被提供了一個尿壺。在連續向兩名警員吐口水後，他直接在床上朝著兩名警員的方向撒尿。

隨後，一名警員再次嘗試給莫里斯戴上口罩以防止他繼續吐口水，而他的反應是試圖咬該警員。

次日上午，兩名不同的警員接替病房值班。午餐時間，莫里斯因為想用雙手吃飯而發怒。他將食物扔在地上，摔碎了盤子，並向兩名警員吐口水。

根據法律，對公職人員使用猥褻、威脅、辱罵或侮辱性言語或行為，最高可判處12個月監禁或最高5,000新加坡元罰款。

對於襲擊或對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使用刑事強制力，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及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