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國警方：2016年4月曾求助 香港拒捕劉特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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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7-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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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18/07/20180712pfb30a.jpg)劉特佐

（吉隆坡11日訊）新加坡警方揭露，新加坡兩年前曾請求香港律政司協助，按照新加坡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協議，臨時逮捕（provisional arrest）大馬富商劉特佐，但遭香港當局拒絕。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警方是針對有報導指新加坡未要求逮捕、引渡劉特佐一事，於今午發文告說，新加坡早在2016年4月，即針對劉特佐洗錢、收取被盜財物的調查及指控，發出逮捕令。

「警方也根據掌握到的信息，在同月請求香港律政司的協助，按照新加坡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協議，將劉特佐臨時逮捕，但香港當局拒絕了新加坡的請求。」

文告指出，同年10月新加坡警方也請求國際刑警對劉特佐發出紅色通緝令。

目前新加坡警方通緝令以及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都有效力，劉特佐仍是新加坡進行一馬發展公司的相關調查關注的人物。

**Posted in:中國報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