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沒事兒別擔保，最終絕對吃力不討好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KxvM0
Published: 2018-05-16
Source: 獅城新聞

**小圈兒想說一個故事，一個話題就是擔保！**

曾幾何時，男人為了哥們義氣，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當自家的女人百般勸阻…

**後面的小圈兒就不說了，總之這類事兒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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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發生在新加坡，就這樣開始的——**

半夜，阿彬接到童年玩伴阿華的緊急電話。

「我明天將被控，老友一場，能幫忙當我的擔保人嗎？聽說，保金應該不超過兩萬元。」

**阿彬生性憨厚，對朋友講義氣，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隔天一早，他向主任請半天假，帶了身份證、銀行存摺、提款卡等，匆忙趕到國家法院第26庭，與阿華會合。

**原來，阿華被控一項非禮罪，身為老友，阿彬真不敢相信。**

**停！**

在國內的時候，我們經常擔保的是神馬？

**很多時候就是兩字——貸款！**

但新加坡就不一樣了！

接著往下看？

看不看，由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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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到保釋中心辦理手續，才從職員口中，得知擔保人的種種職責，包括每次得聯絡阿華，掌握其行蹤，確保他出庭等。

**「這麼麻煩？他常出國公幹，那我不是得常常拿假，陪他跑法庭？」**

阿彬當下有點後悔，但也沒回頭路了，心想回家肯定給老婆臭罵一頓。

國家法院發言人說，過去兩年，**國家法院保釋中心每年平均處理4100個法庭保釋的申請。這意味著每個月約有340個申請，平均每天十多個。**

注意——在新加坡當擔保人之前，最好先查清楚被告的為人和背景，**如果不熟悉被告，最好還是不要當擔保人。**

當擔保人不是簽個名就算了，什麼都不必做的。

擔保人有許多責任，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你不會從中獲得任何利益，卻可能輸掉一切**——被告一旦棄保潛逃，你所有或部分的保金都可能充公。

現在，且讓我們看看，身為擔保人的阿彬，到底必須知道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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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擔保人的職責**

**1、預先確定被告所有出庭日期和時間，提醒他準時出庭面控、面審。**

**2、與被告天天保持聯繫，掌握被告的行蹤。**

**3**、**一旦與被告失聯，就須在24小時之內報警。**

**4、被告要出國，須先獲得擔保人的同意，才能向法庭申請。如果獲准出國，被告的保金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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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這些，後面的擔保人要面臨的問題有一籮筐！**

被告不出庭擔保人怎麼辦？

被告如不出庭，法官將發通緝令，擔保人也會接獲通知信（notice for bailor or surety to show cause），

須上庭向法官解釋被告為何沒出庭、為何無法確保被告出庭，以及自己的保金無須被充公等理由。

**什麼理由才能免保金被充公？**

除非理由非常特殊和合理，保金才能免被充公。

比如，**被告突然病逝或自殺身亡、或涉及其他刑事案再度被捕，甚至是上庭途中遇車禍或意外。**

如果**被告患重病，或須動手術，擔保人得提呈醫生或醫院的證明書給法官，普通病假單將不受理。**

法官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充公全部或部分保金。

**全部或部分保金遭充公，可以拒還嗎？**

法庭將發出售賣擔保人資產的庭令（warrant for the attachment and sale of ppty）。

如果售賣所得，還是無法取回充公的保金額，擔保人將面對最長12月監禁的可能。

**擔保人何時得出庭？**

被告面控時，或要申請出國，或擔保人本身要撤除職務時，擔保人都得出庭。

被告判刑後要上訴，保金一旦增加，擔保人也須在場。

**擔保人可以撤除職務嗎？**

可以的。

擔保人必須跟被告一起出庭，向法官提出申請，要求撤銷擔保的職務。

被告必須另找擔保人（視情況而定，擔保人可以是超過一人），否則被告將被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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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沒完，跟著小圈兒，繼續往下走——

**大義造成的結果就是——保金充公**

**1、60萬元被充公九成**

A為同事B當擔保人時，到A到深圳公幹約一周，期間托同事與B保持聯絡。

B面對串謀偽造發票和牴觸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狀。

**A乾結束後，獲知B失蹤了；上B的住所，也不見人影，只好報警。**

律師促法官沒收20萬元就好，因為60萬元保釋金是A公司借的，若大部分被充公，他將面對經濟困難。

但法官指A沒盡擔保人的責任，把聯絡被告的任務交給其他同事，發現被告失蹤，也僅去他的住所一趟，沒有設法找他，包括到出差地打聽其下落。

法官說，公司法律部董事曾在一電郵里提到，若保金被沒收，公司不會要A負責，最後下令充公54萬元。

**2、五萬元被充公八成**

涉嫌嗜毒的男子棄保潛逃，擔保C五萬元保金獲全額退還，但是控方指擔保人沒履行擔保人職責，提出上訴，要高庭充公全數保金。

高庭認為擔保人確實嚴重違反職責，充公其中四萬元。

高庭指C嚴重違反擔保人職責，提醒擔保人和準備作保的人，他們的職責重大，必須慎重看待。

獲法庭退還一萬元的C，其實不認識被告D。他指其父生前與D的父親熟絡，後者找他家人幫忙。

**因被告的父親承諾把錢還給他，他才用過世父親給他的公積金幫忙保釋。當了擔保人後，他才發現鑄成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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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新加坡最高保金記錄

**1、新泛電事件**

富商4000萬元保同鄉、好友兼戰友

馬華公會前會長陳群川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因為轟動一時的「新泛電事件」被控唆使失信，操縱股市和欺騙等15罪。

新泛電當時是陳群川控制的海事製造掛牌公司。

**該公司因無法償還3億5000萬元債務而倒閉，牽連多家股票經紀公司和交易大戶，間接導致新馬兩地的股票市場史無前例暫停交易三天。**

**陳群川的保釋金4000萬元。**糖王郭鶴年與另兩名大馬殷商龍學品和李靜深，**三人聯手以4000萬元讓他保外候審，當時是十分轟動的新聞。**

**陳群川1986年被判入獄兩年兼罰款50萬元。**

**2、失信新航案**

**保金2000萬元，無人擔保**

新航前機艙服務員部門監督張振傑，當年失信新航3500萬元，保釋金2000萬元，雖然比陳群川少了一半，卻也是近年來最高。

張振傑由始至終都沒有保外，一直被還押監獄。

**當局後來起獲總值約2100萬元的資產，包括汽車、七間房子等，過後退還給新航。**

**2000年，他被判入獄24年。這也是新加坡歷來涉及款項最大、刑期最長的失信案。**

看完這些！

**在新加坡的你，如果不是土豪，你還敢擔保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