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老闆不想讓員工知道的秘密！超時工作是正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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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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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一個著名的金融中心，也以員工素質高著稱，超時工作更是一個大標籤。

以下是老闆不想讓各位知道的新加坡工作時間事實。

首先，一些老闆其實不希望員工「太了解」新加坡官方工作條約基本知識，這樣就可以容易操控員工。

這種情況在較小的公司中更為常見，老闆會用盡手段讓員工認為他們應該比預期完成更多的工作，理由也僅僅是因為「每個人都在這樣做」。

要感激現在有工作，要想一下找工不容易，等等這種格局小的想法。

根據新加坡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周員工最長工作時間為 44 小時，這取決於員工是每周工作 5 天還是每周工作 6 天（沒有每周工作 7 天）。

對於五天工作周，每天最多工作 9 小時，而對於六天工作周，每天最多工作 8 小時。可以更少，但絕不能更多。但是，這些時間不包括休息時間，因此必須扣除。但是，如果是輪班工人，情況有一點不同。

如果是輪班工人，那麼最長工作時間仍然是每周 44 小時，但是這是平均分配到三周的時間裡。假設在三周內，以下是各位的工作時間：

第 1 周：48 小時

第 2 周：44 小時

第 3 周：？ ？小時

在第三周，您的最大工作時間將減少到 40 小時，因為三周的總工作時間應該少於 132 小時（44 小時 X 3）。此外，每天的最長工作時間為 12 小時，每周最多工作 6 天。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不可連續工作超過 6 小時；每工作 6 個小時，員工將有權（注意：這是權利，而不是特權）享有休息。例如：對於所有上班族，每天工作 9 小時之間都有午休時間。

所以，請適量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哦！

加班時間

加班工資問題，首先需要明確自己是否受到《就業法》的保護。如果你的月薪超過新幣 $4,500 元，那麼就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沒有權利獲得加班費了。

對於月薪低於新幣 $4,500 元的員工，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事項：

辦公室工作人員，月薪低於 $2,500 新幣，有權獲得加班費。

非辦公室工作人員，月薪低於 $4,500 新幣（幾乎是每個人的工資，因為任何超過 $4,500 都不在《就業法》的涵蓋範圍內），有權獲得加班費。

大多數人實際上都有權獲得加班費。問題不在於法律，而在於你的老闆。

關於休息時間，每周必須有一天的休息時間。對於辦公室工作人員，休息日默認為星期天。對於輪班制員工，則可以是任何一天，但必須休息一天，絕對不會是一周工作七天。

如果公共假期恰逢星期六，則可以跟從SOP指示，在另一天安排休息日。因為公共假期本來就是給你正式的額外休息日，需要補假。簡單來說，如果公共假期恰逢星期六，則官方是提供替代的（如果你工作，則支付當天的費用）。一些公司會要求員工在一個月內使用休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