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資政三方發布職場指導原則 鼓勵所有僱主實行「接種或定期檢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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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2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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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月起，政府規定特定領域實行「接種或定期檢測」（簡稱VoRT）計劃，未接種的職員得定期檢測。勞資政三方鼓勵所有僱主響應，公共服務署將帶頭實行。

政府目前規定得實行VoRT計劃的領域包括，醫療護理、護老服務，服務12歲及以下孩童的領域、高風險領域如餐飲、健身和個人美容服務業者。

勞資政三方昨天（8月23日）發布新的職場指導原則，呼籲所有僱主為現有員工和新入職的員工實行VoRT。

為了降低冠病在職場傳播的風險，僱主應安排未接種的職員接受檢測，頻率可參考衛生部的指導原則，即每周兩次。快速簡易檢測或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檢測都可被接受。

僱主也可要求未接種的職員在工作場所參加活動時接受活動前檢測，或以小組形式參與活動，尤其當活動期間有除下口罩的情況。

雖然僱主可以在實行定期檢測的情況下，繼續調派未接種員工進行較高風險的工作，但他們也可選擇重新安排職員進行其他低風險的職務。職務須符合雇員的經驗與技能，以及公司現有的調任政策。如果公司沒有這類政策，調任的條款得獲得僱主與雇員雙方同意。

僱主也可以實行其他職場安全措施，但措施必須合理，且以保持業務運作和員工安全為由。

檢測費用方面，僱主可以要求符合接種條件但未接種的員工承擔相關的檢測、居家通知住宿等費用。

由於未接種者患病後能出院的時期，以及隔離的時期都可能比已接種者來得久，這類雇員碰到這種情況時，未必能動用所有的有薪假。若年假已用盡，僱主可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僱主也可以不為這些員工提供與冠病有關的醫藥福利。

但僱主不能單憑員工的接種狀態，解僱或威脅解僱員工，也不能在未徵求員工的同意下讓員工放長期的無薪假。

勞資政呼籲僱主向員工表明，以接種狀態區分的職場措施。僱主也可要求員工提供接種狀態的證明。

同時，僱主應鼓勵還未接種的員工這麼做，包括讓他們請時假去接種疫苗，或在接種後出現狀況時提供額外的有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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