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理撿到總裁信用卡 盜刷103次買2萬奢侈品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KzP7v
Published: 2021-07-09
Source: 獅城新聞

在會議室撿到總裁的信用卡，經理暗中竊喜，盜刷信用卡多達103次，買各種禮物送家人，原被判接受強制性治療和短期拘留令。但高庭法官認為，原本的判刑錯誤詮釋有關「聯合控狀」的法律，改判經理坐牢8個月。

《聯合晚報》早前報導，被告宋豪明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失信以及一項欺騙的罪名，被判接受強制性精神治療，以及10天的短期拘留令。他也面對兩項欺騙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控方與被告都對判刑不滿，雙雙上訴至高庭，高庭法官本周一發表裁決。

根據案情，被告是在2019年5月4日及6月27日之間犯案。擔任數碼營銷經理的他，在公司會議室里撿到總裁的信用卡後，共盜刷了103次，購買總值2萬0642元（6萬1926令吉）的奢侈品及其他物品，送給妻子與父母親，同時也花了約2276元（6828令吉）在餐飲上。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1/07/20210708fbcx10a.jpg)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1/07/20210708fbcx10a.jpg)[![經理撿到總裁信用卡 盜刷103次買2萬奢侈品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72/16728153.avif?1625747222)](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1/07/20210708fbcx10a.jpg)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1/07/20210708fbcx10a.jpg)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1/07/20210708fbcx10a.jpg)

控方把被告的103次盜用信用卡欺騙罪行，總合為一項聯合控狀提控他。根據刑事程序條文，聯合控狀的案件判刑，可把被告所面對的刑罰加重一倍。換言之，原本欺騙罪的最高監刑為坐牢長達3年，本案被告因面對聯合控狀，可被判監長達6年。

高庭法官在裁決時指出，刑事程序條文規定，若被告所面對的最高監刑超過3年，就無法被判予短期拘留令和強制性精神治療。審案法官在判刑時，只考慮到單一欺騙罪的最高監刑，而非聯合控狀的最高監刑，為此早前的判刑出現錯誤。

在考慮種種判刑因素後，包括被告在案發時患有強迫型人格障礙，高庭法官最終決定判被告坐牢8個月。（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