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平均315起職場歧視投報　政府接納22項防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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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05
Source: 獅城新聞

![每年平均315起職場歧視投報　政府接納22項防範建議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7/17272196.avif?1691150403)





（新加坡訊）新加坡政府接納職場公平勞資政委員會所提出的22項防止職場歧視建議，預計在2024年下半年立法，為受到職場歧視的員工，如弱勢群體、年長者和殘疾人士提供法律保護，這標誌著新加坡在打造一個更公平職場方面的重要里程碑。

職場公平勞資政委員會周五（8月4日）發表最終報告，針對職場公平法提出四大類共22項建議，包括禁止任何與年齡、國籍、性別、婚姻、懷孕、看護責任、種族、宗教、語言、身體殘障及精神狀況相關的職場歧視行為。這足以涵蓋現有95%的職場歧視投訴。

由於小公司可能缺乏專業知識或資源遵守法律要求，該委員會建議在立法初期，讓雇員少過25人的小企業免受約束，並在5年內檢討是否繼續給予豁免。

擬議中的職場公平法，適用對像為和僱主有僱傭關係者，自僱人士和平台人員不包括在內。委員會預計立法後，將涵蓋新加坡3/4雇員。

委員會於2021年7月由勞資政三方代表組成，以探討加強職場公平的選項，並由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秘書長黃志明，及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會長葉進國聯合領導。

委員會已在今年2月提出共有20項建議的中期報告，分別圍繞加強防止職場歧視的力度、滿足企業需求和達到國家目標、在維持職場和諧的同時解決糾紛和雇員的不滿，以及讓受職場歧視的個人獲得平反，並確保違法行為面對適當懲處。

發布中期報告後，委員會持續尋求利益關係者反饋，並在最終報告內新增兩項建議，即定義何謂歧視，若因個人受保護特徵（如年齡、性別、種族等），做出不利這人的僱傭決定，會被視為歧視。

另一項新建議是發布勞資政指導建議，鼓勵僱主為殘疾人士提供合理的便利，如在職場為坐輪椅的員工，打造無障礙空間。僱主可藉助現有各類補助如重新設計工作津貼，來減少這方面的開支。

從2018年到2022年，新加坡人力部和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每年平均接獲約315起職場歧視投報，絕大部分涉及國籍、年齡、性別、種族及語言方面的歧視。

新加坡人力部近期發布的《公平僱傭指導原則》報告數據顯示，去年求職者和在職雇員遭職場歧視的情況，整體有所改善。受訪居民雇員中，約8.2％面對歧視；另有23.8％的新加坡求職者指遭歧視，相關數據都比2021年低。

陳詩龍周五在記者會上強調，儘管小公司享有豁免，它們仍須遵守勞資政公平僱傭指導原則，這些公司的雇員，仍有管道舉報職場歧視。

「職場公平立法旨在發出明確信號，表明新加坡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