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役人員進入火場救援前 必須完成12周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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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1-11
Source: 獅城新聞

## 服役人員進入火場救援前 必須完成12周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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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民防部隊每年平均會培訓約500名全職國民服役人員（NSFs）成為消防員，他們進入火場參與救援前，都必須完成12周的培訓。

符合條件的國民服役人員都必須接受嚴格的實踐和理論培訓，包括在民防學院進行的消防員課程。

完成12周的訓練後，他們才有資格成為急救人員，趕赴火場支援任何的消防或救援行動，遵守民防部隊使命，通過有效的消防和救援技術，保護和拯救處於危險的生命和財產。

《8視界新聞網》記者今天（10日）走訪內政團隊戰術中心（Home Team Tactical Centre），近距離觀察消防員如何進行滅火訓練。

民防部隊展示了消防員如何在建築物里和船隻上進行滅火行動，消防員在培訓過程中會面臨不同的情況，學會如何應對，包括如何在保護自己安全的同時，拯救他人的性命或財產。

民防學院院長周文強助理總監表示，消防員課程是一個有結構且全面的培訓計劃，涵蓋了消防員所需要學到的各種技能。為了讓訓練更為真實，訓練也會模擬真實的火災情況。

接受培訓的國民服役人員都會在畢業前通過一系列消防技能、救援和設備（包括個人防護設備）的測試。

周文強表示，民防部隊在訓練期間也會運用科技和程序來確保學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規定就包括在接受培訓前進行健康申報、把培訓員對學員的比例維持在一對八、確保現場有醫護人員待命以及進行培訓安全審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