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召車司機在兩個月內三度釀車禍,前後撞傷三人,其中一次更在倒車時撞傷一對六旬姐妹,導致62歲的姐姐留下永久性傷勢。
46歲的蔡麥克(譯音)面對三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昨天(4月6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坐牢九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三年半。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0年8月9日傍晚6時,開在循環路右邊車道準備到第67座組屋載客,但他卻錯誤右轉進入第66A座組屋的停車場。他發現自己轉錯後,立刻倒車,結果撞上一對六旬姐妹。
兩名分別為62歲和60歲的姐妹當時正要過馬路,姐姐被撞倒時,左手先著地,妹妹則頭部撞地。
姐姐事後被診斷右膝蓋擦傷,左手拇指肌腱斷裂和骨折,拿了57天病假。去年3月的醫藥報告顯示,她的左手拇指仍無法完全伸直,醫生推斷她的拇指可能留下永久性傷勢。
妹妹則被診斷右手肘、手腕、腳踝和肩膀擦傷,以及手腕和肩膀骨折,前後拿了90天的病假。
同年6月27日傍晚6時50分,被告沿著工聯街(Union Street)往珊頓道行駛時危險超車,還左右來回切換車道,更一度逆向行駛,最後在T字路口突然右轉,撞上一輛車。
案情也顯示,被告在2020年8月31日清晨6時許,在波那維斯達北路闖紅燈,撞上一輛右轉的車子,導致女司機脖子受傷,拿了三天病假。
被告在發生車禍後下車查看,並拍下車禍現場的照片,但拒絕交換個人資料,還要女司機向她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然後揚長而去。
後方轎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事發經過,並將視頻上載到面簿,至今吸引超過9200次觀看。
庭上揭露,被告有兩次交通相關的案底,包括未繫上安全帶和超速駕駛。
被告沒有聘代表律師,他求情時稱事後懊悔不已,並已聯繫受傷的六旬姐妹給予援助。
他也說自己是獨生子,需照顧兩名年邁的父母,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