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逾百萬賄賂大馬空運前總裁　華裔父子雙雙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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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05
Source: 獅城新聞

![逾百萬賄賂大馬空運前總裁　華裔父子雙雙判入獄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6/17068547.avif?1679363491)





（新加坡訊）擔任空運代理公司董事的父子，與公司的董事經理串謀，兩年賄賂馬來西亞空運公司前總裁超過100萬令吉，以避免繳付每個月貨運量未達標的「罰金」。

父親陳振福（65歲）和兒子陳光能（45歲）各面對21項和16項行賄及偽造文件的控狀。兩人原本不認罪，經13天審訊後，突然在周一（10月3日）改變主意認罪，分別被判坐牢7個月和兩個月。

根據案情，陳振福在2014年通過朋友結識陳永耀（56歲），並在後者的提議下，在隔年與兒子成立一家空運代理公司IG Aviation Singapore（簡稱IGA）。父子倆擔任公司董事，陳永耀則是董事經理，由後者負責公司日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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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光能。（海峽時報）

公司後來與馬來西亞空運公司Raya Airways（簡稱RA）簽訂合約，由IGA招攬客戶，再由RA提供空運服務。IGA每月招徠的貨運量須達到14萬6000公斤，若沒達標就得自掏腰包填補貨運量差額所應該支付的費用給RA。

由於IGA連續三個月不達標，RA前總裁李沙希特倫向陳永耀索賄，從中幫忙免去IGA不達標的「罰金」。陳永耀接著把計謀告訴陳振福，後者也拉兒子參與其中。

陳永耀之後充當中間人與雙方協調，並與陳振福一同教唆兩名職員幫忙計算賄款金額和處理相關手續。父子倆也在支票上簽字，並按指示通過馬來西亞兩家公司匯款給沙希特倫。

為了掩人耳目，3人也在電郵或付款憑證上，把賄款標明為用在食物、住宿或交通上的費用。

調查顯示，3人在2015年至2017年間，前後賄賂李沙希特倫超過100萬令吉，以此少付67萬餘新元（約214萬4000令吉）的「罰金」。

李沙希特倫在2017年離職後，3人才停止行賄。庭上沒揭露案件如何被揭發。

陳永耀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10個月。李沙希特倫是否被控則不得而知。

法官下判時指出，這起案件涉及金額高，對RA造成相當大的損失，而且涉及跨國犯罪，有必要嚴懲以儆效尤。

法官表示，儘管父子倆的罪責比陳永耀輕，但他們不簽發支票，計謀就不會達成。

法官考慮到父子倆決定認罪，陳光能也較遲才參與計謀，因此判兩人分別坐牢7個月和兩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