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為受聘赴新賺正經錢 16菲女被迫賣身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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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5-1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以為受聘來新賺正經錢，結果一來就欠下3000多元的「債務」，16名菲律賓女郎同擠一間組屋單位，還有人把門限制出入、沒錢吃飯又不能回國，被迫在夜店賣身還債，東窗事發後，老闆和員工一起鋃鐺入獄。

警方於2019年10月21日突擊夜店，夜店老闆陳德興（63歲）和員工張建明（51歲）隨之被控。

兩人各面對8項牴觸婦女憲章的罪行，他們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被判罪成。陳德興前日被判坐牢23個月，張建明被判坐牢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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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方陳詞，被告聘請16名菲律賓女郎來夜店上班，可她們一來就欠夜店3300元到3500元不等，房租每周得付217元，一般合約半年，若要提早回國還得付5000元「毀約金」。

此外，16人的工作合同中註明月薪800元，怎料薪水沒拿到，還得同擠在一間小小的芽籠組屋單位，甚至有人看著，不讓她們隨意外出，買日常用品也限制在半小時內。

這些女郎得向顧客推銷「女性飲料」（ladies』drink）賺取佣金，還清債務後才開始有收入。為了「鼓勵」顧客購買飲料，她們得提供性服務，若顧客積分滿35分，就能帶女郎外出，吃飯開房都行。（人名音譯）

**向路人求助 單親媽報警舉報**

單親媽媽不願繼續賣身，在路人的協助下向警方舉報。

其中一名受害女郎是單親媽媽，她為了孩子想賺多點錢，2019年8月25日抵新後，當晚就到夜店上班。

她稱一開始沒有提供任何性服務，但知道同事都已「下海」，也曾目睹她們在舞台旁的沙發上為顧客起了口角，她則不願同流合污。

不過，張建明不斷施壓，她才無奈跟顧客到酒店開房，但之後忍無可忍，向路人求助，報警揭發。

**為弟籌醫藥費 認命提供性服務**

單親媽媽報警後，回到夜店繼續工作，一周後又開始給顧客提供口交服務。

第一次，她沒有要顧客買飲料，反而要對方給100元現金，第二次則要顧客買飲料，再向他要50元現金。

她解釋，報警5天後收到消息，說弟弟在老家出車禍，需要錢繳付醫藥費，加上報警一周後仍不見警方行動，只好選擇認命。

**老闆：不知情

員工：老闆指示**

老闆稱毫不知情，但不只一個女郎指他曾說不管她們做什麼，只要能賺錢就行。

控方指張建明為了提高銷售而鼓動女郎賣淫，甚至施壓讓她們「下海」，還會和她們討論提供性服務的事宜，並拿來開玩笑。他也被指親眼目睹女郎提供服務，還提醒她們避免去某些酒店，稱常有警察突擊檢查。

女郎都指張建明曾說會監看電眼「把風」，也曾叫她們跟人力部撒謊。

張建明卻說自己只是個員工，一切都是按照老闆的指示做事。

**兩被告都稱患病**

兩名被告都稱抱病在身，且經濟拮据。

主控官指兩人控制女郎的薪水、顧客、工作環境，賣淫生意規模大且複雜，每半年會換一批人來新，屬於跨國性質，這些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計劃與安排。

張建民求情稱需要洗腎，前陣子手又動手術，強調自己只是員工賺錢養家。

陳德興則說有個15歲女兒和12歲兒子，來自菲律賓的妻子如今為了幫補家用在餐館打工。

他稱兩年前被診斷患有抑鬱症，也說生意一直在虧錢，沒錢請律師打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