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謀租賣再循環車輛  大學生坐牢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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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4-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7日訊）兼職大學生低價購入擁車證將到期的「報銷車」，轉賣給朋友進行改裝，再出售或出租牟利，還騙陸交局車子已賣去國外，被判坐牢26個月2周。

之前報道，被告是28歲的陳文傑，案發時是名兼職大學生。他共面對包括牴觸進口與出口法令條例等15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六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8年9月與男子李偉良（35歲）共謀通過售賣或出租註銷的車子賺錢。被告先以低價購買擁車證快到期的車子，然後轉賣給李偉良等人，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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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文傑。（檔案照） 

李偉良之後便會對車子進行改裝，磨掉引擎編號，更換車牌號碼以及車內的閱卡器等，再通過網購平台或中間人，售賣或計程車子。

為掩人耳目，被告也會通過中間人獲取文件，提交給陸交局，謊稱註銷的車子已安排出口至國外，當局則在收到有關文件後，將擁車證回扣或特惠附加註冊費（PARF）退還給車主。

代表律師陳民遂求情時說，被告犯案時僅大學一年級，是為了賺零花錢才兼職「賣車」，已儘早認罪並悔過。律師也指被告轉賣一輛車的利潤只介於300至600新元（約900至1800令吉），並沒有從中獲利多少，李偉良還欠他6800新元（約2萬令吉），藉此威脅他繼續轉賣車輛。

法官下判時說，這些「再循環」的車輛在公路上行駛非常危險，由於應該被註銷和出口國外，這些車輛在當局的監管和檢查制度之外，若被用來犯罪或發生意外，後果將非常嚴重。

法官判被告坐牢26個月和2周。被告準備上訴，目前以2萬新元（約6萬令吉）保釋在外。李偉良已被控，目前面對77項罪名。（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