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闖公寓泳池裸露自慰　裸露癖男監4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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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09
Source: 獅城新聞

![擅闖公寓泳池裸露自慰　裸露癖男監4周罰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58/16586614.avif?1619428361)





（新加坡9日訊）患有裸露癖的28歲男子，多次被捉仍一再犯案，今次因擅闖公寓的泳池，並全裸自慰，被判坐牢4周及罰款2500新元（約7500令吉）。其父親庭上哭訴兒子自小患有此精神病，已入住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兩次，仍無法改善情況，無奈地問法官：「你還要我怎麼做？」

被告王青峰（譯音）共面對5項控狀，主控官以其中3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昨日承認擅闖、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以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罪。

被告是名平面設計師，在亞歷山大路一帶上班，工作地點附近就有棟公寓。

案情揭露，2019年9月13日下午5時05分，被告緊跟著一名女居民從側門進入公寓，有意到該公寓內的泳池旁脫個精光，騷擾公寓的居民。他全裸地在泳池旁曬日光浴，有意引起居民的注意。

大約20分鐘後，他見有一名女居民也在曬日光浴，一時「性起」，開始自慰，被一名35歲的男居民看見，立即通知公寓管理並報警。完事後，被告穿上衣服，若無其事地離開。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如今再犯理應嚴懲以達阻嚇作用，要求法官判他坐牢6周及罰款2500新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被告患有裸露癖，希望法官能考慮讓他接受強制性治療或罰款，再給他一次機會。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4周及罰款2500新元。由於被告要求展期至下周一（11日）服刑，法官請他的擔保人，也就是他的父親，確保他期間不能再犯。

被告父親說，兒子自小就有這樣的問題，進心理衛生學院兩次，但還是無法改善，他反問法官：「你還要我怎麼做？」

法官耐心解釋，為他們安排輔導員了解情況，並討論被告出獄後，父親能如何幫忙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