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禮8小男生 潛逃17年 前教師為領公積金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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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9-2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6日訊）前小學教師兩年內趁露營、補習、游泳後對8男生伸魔抓，在校長準備報警前，潛逃到印尼後隱姓埋名17年，去年因想提取公積金存款，回新加坡警局報失身分證，結果「自投羅網」。

這起事件發生在2001年至2002年之間，現年56歲的被告是新加坡一所小學的男教師，當時擔任部門主任，受害者則是小學的8名10至12歲的男生。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他們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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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面對24項控狀，包括非禮、牴觸違反自然性行為、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移民法令等。他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負責學校的露營活動，趁著學生睡覺或和他獨處時下手。他在星期天早上也會邀請學生到家中補習，或到游泳池游泳。

游泳之後，他更讓男生和他一起進入沐浴間，對男生伸魔爪。每當男生不肯時，他就會威迫利誘哄他們，包括跟他們說「那樣就不好玩了」，或說「這樣才能是老師最棒的學生」。

受害男生事後都擔心被懲罰，不敢吭聲。一名受害者在2002年11月12日聽到有關被告對女學生不規矩的傳聞後，與朋友討論，才驚覺多人曾遭被告非禮。眾人決定向另一名老師告發，校長獲知後把被告叫到辦公室，通知他學校將報警處理，要他隔天回校交出護照。

豈料，被告卻潛逃，但去年8月他返新，為領公積金到兀蘭東鄰里警崗報案丟失身分證，最後被警方識破當場被捕。

法官判他坐牢10年半，由於被告超過50歲不能打鞭，以6個月監禁代之。

## 假身分入境新加坡



成通緝犯的被告，為了探訪新加坡的家人，從2013年開始以假身分申請本地訪問准證入境新加坡，前後120次，如今已婚還有孩子。

被告得知自己將被法辦後，隔天開車潛逃到大馬，之後又搭飛機到印尼井裡汶（Cirebon），用假身分隱姓埋名生活。警方在他潛逃後發出緊急公報（Police Gazette）通緝他。

律師為他求情時稱，他已經悔過，沒有再次犯罪，他現在已經結婚並有了孩子，所以重犯的幾率不大。

控方指出，被告為人師表本應導人向善，卻為滿足一己私慾剝削小學生，還目無王法，潛逃17年，求法官判他坐牢12年又3個月以儆效尤。

控方指出，被告濫用職權和信任，道德敗壞，嚴重性剝削這些少不經事的小學生，因此判刑應起阻嚇作用，警告同樣有此意念者。

法官指出，被告的罪行嚴重，應予以嚴懲，以儆效尤，並同意控方立場，列出6個加重刑罰因素：身為教師卻違背學生和家長的信任；性剝削年紀尚小的受害者；預謀犯案特意製造機會幹案；威脅受害者不准告訴他人，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被告患有戀童癖，再犯率高以及潛逃長達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