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暗網買信用卡資料買6萬新元手機名表 兩印尼男判監一人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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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1-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信用卡的資料，竟在暗網上售賣！三名印尼籍男子從暗網買到六張新加坡信用卡資料，還申請多個GrabPay帳號，隨後利用信用卡為帳號充值1萬3550元，來新加坡五天內買了總值6萬元的手機和名表，其中兩人分別被判坐牢12個月和13個月，一人仍在逃逸。

案情顯示，印尼籍被告丹尼（Deni，33歲）今年（2019年）1月得知能從暗網購買信用卡資料，為支付程序GrabPay帳號充值，再利用帳號來購物。

由於認為在新加坡更容易犯案，丹尼隨後相約好友陶菲克（Taufik，39歲）和拉吉（Lucky，29歲），並各自購買一張單程機票來到新加坡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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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印尼籍男子在暗網上購買新加坡信用卡的資料，再用來為GrabPay帳號充值，並用來在新加坡購買大量手機和名表，在拿到峇淡島轉賣，其中兩人已被逮捕判刑。（示意圖）

三人抵新後，各買了一台手機，並在網上購買六張星展銀行萬事達信用卡的資料，並使用假電郵在多個手機註冊GrabPay帳號，再進行充值。

他們在2月21日和2月26日之間，用這些信用卡為不同GrabPay帳號充值，每次介於1250元至2900元。

隨後，他們拿著GrabPay帳號到各大手機店和手機店瘋狂採購，並用支付訂金的方式獲取大量商品。

他們的「戰利品」包括30台各價值1749元的蘋果iPhone XS Max手機、七台總值達3700元的其他品牌手機，五支總價值2866元的名表和一支330元智能手錶。

產品得手後，他們分別在24日和25日之間乘搭渡輪到峇淡島，並在黑市變賣這些手機和手錶，從而套現。

陶菲克和丹尼分別在8月29日和11月8日被控六項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另外八項交由法官一併考慮。主謀丹尼被判坐牢13個月，陶菲克則被判坐牢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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