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商黃志祥與子女四人 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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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2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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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祥（左起），以及他的子女黃永光、黃永龍和黃敏華，即日起被新加坡政府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彭博社、檔案照片 ） 

（新加坡訊）新加坡富商、信和集團主席黃志祥，以及他的子女黃永光、黃永龍和黃敏華，即日起被新加坡政府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內政部昨日發文告說，屬下的外國關係與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援引《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簡稱FICA）第48（1）節條文，將黃志祥、黃永光、黃永龍和黃敏華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聯合早報》報道，黃志祥四人於4月7日接獲通知，當局有意把他們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他們過後沒有向當局陳情。

根據四人於2024年申報的內容，他們是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的成員，當局因此認為他們應該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內政部的文告強調，黃志祥四人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並不是因為他們曾有任何嚴重的不當行為。

根據規定，具政治影響力者須每年向註冊處披露所收到或接受的1萬元或以上政治捐款，與外國政治或立法機構的關係，以及所獲得的外國榮譽公民或永久居留權等福利。

黃志祥是新加坡公民，1991年出任香港信和集團董事局主席。他在1970年代隨父親黃廷方進軍香港房地產；信和集團是香港主要房地產發展商之一。新加坡遠東機構前總裁黃志達是黃志祥的弟弟。

根據信和集團官網，黃志祥也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1屆、第12屆、第13屆及第14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最初是「特邀香港人士」，後來以經濟界代表身份參加政協。他也是第13屆及第14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黃永光是黃志祥長子，是在香港出生的新加坡公民。他除了出任信和集團副主席外，也是在新加坡上市的楊協成有限公司主席。信和集團官網顯示，他是政協第12屆及第13屆北京市委員會委員、第14屆常委，以及中華青年聯合會第10屆和第11屆委員。

黃敏華是黃永光的妹妹，是信和集團非執行董事。她是政協第12屆、第13屆及第14屆上海市委員會委員。黃永光的弟弟黃永龍也在信和集團任職，是政協第13屆福建省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