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騎腳車闖紅燈撞死七旬男   男騎士判坐牢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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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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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闖紅燈撞死七旬男子，被判坐牢2個月。（8視界新聞網圖） 

（新加坡訊）49歲男子騎腳車闖紅燈，撞上一名正在過馬路的七旬男子，導致對方頭部重傷身亡；肇禍騎士認罪後被判坐牢2個月。

《8視界新聞網》轉載當地英文媒體報道，被告陸書民（譯音，Lu Su Min Lester）承認因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罪行。

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6日早上6時30分左右，地點是武吉知馬路一處T字路口，死者是70歲的孫世賓（譯音，Soon Say Beng）。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騎腳踏車到湯申路上段的一家油站與友人會合，隨後一同出發，沿著湯申路上段、萬禮路及武吉知馬路上段騎行。

當他們騎到案發路段時，被告在最右車道前方騎行，友人跟在後方。

當交通燈轉紅後約5秒，他沒有停下，而是繼續騎行，因而撞上正在綠燈人行道過馬路的男子。

男子被撞飛倒地後當場昏迷，送院後傷勢不治，死因是頭部嚴重受創。

## 控方：被告有意識地選擇闖紅燈



控方指出，被告是有意識地選擇闖紅燈，罪責不輕，要求判處2個月半至3個月半監禁。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事後深感懊悔，並已賣掉腳踏車、放棄騎行。

依據法律，因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者，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