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飛泰國賄賂職業籃球員打假球　獅城男認行賄操縱賽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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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2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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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為確保網上賭球可贏錢，30歲新加坡男子特地帶約8000新元現金飛泰國代友人賄賂職業籃球員打假球操縱比賽結果，靠操縱球賽結果下注贏走4000新元到5000新元，前日被控時，對兩項行賄控狀認罪。

根據法庭文件，30歲被告傅維豪（譯音）和33歲的同謀柯維泉（譯音）同為職業籃球選手，效力於新加坡的一間俱樂部。後者得知被告和他一樣，喜歡在網絡上進行非法體育投注後，便邀請他一同合作操縱國外的籃球賽事。

兩人在達成合作協議後，便開始商討賄賂兩名在泰國打職業聯賽的菲律賓籍籃球員，要他們打假球操縱比賽結果，方便他們下注贏錢。

柯維泉最後私下和其中一名球員講好以1000新元的價碼要他在比賽中打假球，按照他的指示控制比分，如果達到預期效果，被告就會負責把錢帶到泰國交給涉案的球員。

被告最後在2018年7月6日帶著柯維泉給他的總值介於6000新元至8000新元的現金飛到泰國。

在泰國，被告除了依照指示把錢分給特定的球員外，也到比賽現場觀看了球賽。

同一天，兩人再和涉案球員商量操縱另一場球賽，他們也答應支付高達1500美元的賄賂金額。

然而，被告和柯維泉最終未能在網上下注，而取消有關交易，被告之後帶著剩餘的現款回到新加坡還給柯維泉。

被告承認，本身從下注操縱的比賽中贏了4000新元到5000新元的款項。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替他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整起案件中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微」，充其量只是一個按照指示聽從指揮行事的「跑腿」，即使不是他去，涉案的還是可以照樣行賄 。

「他雖然過去付錢並確保賽事都根據先前安排好的『結果』進行，但任何人都可以替代他完成這項任務。他在案件中只是跟著指示行事，發號司令的是柯維泉。」

律師指出，案件涉及的金額較小。相較於國際賽事，地區聯賽規模小，對其感興趣或下注的人也比較少，因此受影響的人數沒有那麼多。

控方在回應時雖然認同這項說法，但控方也指出，只要有新加坡人涉及，無論在哪裡進行，都需保護新加坡的形象。

控方促請法官判處被告監禁8到12個月。 

上述案件展延至下月6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