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懷疑新加坡妻子出軌鬧離婚，財產分割給出48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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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1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一對丁克8年的夫妻離婚，還2度上法庭解決糾紛。

男子聲稱女方出軌，法院判女方分到21萬3773新財產，女方不服提出上訴！

就在前天，**最高法院判決，女方有權獲得48萬0500新財產**，要求男方在4周內把剩下的26萬67023.09新支付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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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can*

為何，女方能分到翻倍的財產？我們一起來看詳情。

**新加坡丁克夫妻離婚 法院分財產只考慮直接貢獻**

這對夫妻於2011年10月結婚，在共同生活的8年里，未生育子女。夫妻二人與男方父母一起居住，平時男方父母會幫忙做家務。

但是，二人婚後的生活，似乎並不美好。

**女方認為丈夫不關心自己，男方覺得妻子出軌。**

**女方稱：**丈夫會花很多時間在他自己的興趣愛好上，**基本不關心自己。**就算偶爾發生性關係，也是為了解決煩惱，而不是因為愛。因此，二人關係越來越疏離。

**男方稱：妻子在婚後一年就出軌了，**還用出差做藉口跟男友一旅行。他還辯解到，夫妻二人缺乏互動是因為妻子選擇跟別人共度美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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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示意

**2020年11月，女方從男方父母家搬了出來。**

二人對女方搬走的事情，給出了不同的解釋。

女方稱，感受不到丈夫的愛，這段不覺得這段婚姻無法維持，所以要搬走。

男方指，因為懷疑妻子出軌，所以要求她離開。

直到2022年3月，二人提起了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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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2022年6月，法院判妻子分21萬新。**

法院判決在2022年6月就下來了。根據新加坡離婚分財產的規定，將根據雙方對婚姻的貢獻費來分配。

**在短暫的婚姻中，直接的金錢貢獻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在長期的、單一收入的婚姻中，將考慮間接貢獻（包括做家務、照顧老人等），雙方更有可能獲得平等的份額。**

我們來看法院在實際操作中是如何分配二人財產的：⬇️

當時，夫妻的共同財產共計320萬新。法官認為這是一段「夫妻都有收入的短期婚姻」，因此只考慮直接貢獻，對間接貢獻不予重視。

法院裁定男方分299萬新（直接貢獻占93.33%），女方分21萬3773.28新（直接貢獻占6.67）。

除去二人各自的財產，男方要再拿出9800新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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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女方的律師認為法院沒有考慮「間接貢獻」，因此提出上訴。

**2024年7月10日，最高法院判男方再支付女方近27萬新。**

女方在這次過庭時，提出以下觀點：

1）自己是一個忠誠的妻子，支持了丈夫的事業，還在照顧丈夫，並做家務；

2）陪伴丈夫出席社交活動，還照顧二人的寵物狗；

而男方也辯解，自己為這個家付出很多：

1）請父母做妻子愛吃的菜，每月給父母500新；

2）給妻子支付瑜伽課費用；給寵物狗支付美容醫療費，並照顧它；

3）給妻子買禮物，並在紀念日請妻子吃晚餐。

**法官裁定，二人的間接貢獻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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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男方所說的婚外情部分，法官認為，**法院無需對婚外情做出裁定。一方有婚外情，並不意味另一方沒有忽視婚姻。**

最終，**法官判定二人的直接貢獻不變，間接貢貢獻各占50%。**

綜合起來，男方分270萬新（總貢獻占85%），女方分48萬0500新（總貢獻占15%）。

因此，男方需要額外支付女方26萬6723.09，法院要求男方在4周內轉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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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大家認為這樣的判法合理嗎？

**最後，給大家科普一個新加坡離婚小知識。**

在以前，新加坡只有5項離婚理由。

分別是：①通姦、②行為不合理（包括家庭暴力，拒絕為家庭做貢獻、有強迫行為等）、③一方遭遺棄（即單方面分手並失聯）、④雙方分居至少三年且同意離婚，④雙方分居至少四年。

直到2024年7月1日（也就是上周一），才添加第六項規定：以「雙方同意婚姻破裂至無法挽回」為由，可以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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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