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00,000的房買給兒子，漲價$480,000後卻賣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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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8
Source: 獅城新聞

很多新移民父母或許都動過這個念頭：



**趁房價合適買套房登記在孩子名下**

一方面能「提前給娃存份資產」

另方面還能「少交點稅」

但最近新加坡一起高庭案件提醒大家

信託買房到娃的名下

有可能出現想賣時，卻賣不掉的問題！

以下內容為資訊分享，不構成法律/稅務意見

具體做法建議找新加坡本地律師+稅務顧問再次核對

**180萬新幣買房卻不能賣**

2019年，新加坡一位媽媽花180萬新元買下一間公寓，**為了給孩子留資產，她以信託的方式，把這套公寓登記在了6歲兒子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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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後，這套公寓漲到了228萬新元，接近賺48萬新元。於是這位媽媽找好買家，再向高庭提交申請，請求法院批准她賣掉這套「孩子名下的信託房」。

沒想到，高庭直接駁回了她的申請！

**買賣信託房之謎**

這份申請遞上去，法官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一個細節上：賣房申請人一欄，這位媽媽留的是她和她弟弟的名字，而非孩子父親。

法官追問她：「為什麼不寫孩子爸爸的名字」？直到這時，這位媽媽才補交了相關文件說明——她的丈夫，早在2016年9月時，便在一次澳大利亞看房之旅中意外墜亡；同時法官發現，這位媽媽如今的名字並非本命，她曾在1996年和2007年兩次改名。

法官問她，為什麼改好幾次名字？她以「風水」為理由，更增加了法官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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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調查的深入，法官發現，她和她的丈夫都曾是AIA保險代理人，還牽扯多起高庭訴訟。

2019年，她起訴AIA，索要丈夫名下100萬新元人壽保險金，後經法院查明，她的丈夫在2014年短期內於多家保險公司投保，總保額高達625萬，卻故意隱瞞既往投保記錄，保單直接被認定無效，她索賠敗訴。

後來她因認為律師「超額收費」，再次上訴申請帳單評估，結果仍被法官駁回，反倒要承擔近60萬新元的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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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檔案照片

根據新加坡2021年修訂生效的《受託人法》明確要求，受託人必須履行「法定注意義務」，行事需保持合理謹慎與完全透明，尤其向法院申請處置信託資產時，資產、債務、家庭狀況、過往涉訴情況等核心信息，都必須如實申報。

而這位媽媽在申請賣孩子信託房時，與家庭情況、資產負債壓力、過往糾紛相關的信息，都沒有完整、清楚地交代出來。法官因此認為，她的申請缺乏坦誠與透明度，再加上她賣房的核心理由只是「房價升值想套現」，最終駁回了她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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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信託房，怎麼才能賣？**

**1、信託房產，出售必須法院批准**

房產一旦以信託形式登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所有權則完全歸孩子，受信託財產獨立性原則保護。《受託人法》第5章賦予法院對信託資產處置的最終審批權，只要孩子未成年，賣房必須先向高庭申請。

**2、賣房必須證明，是為子女利益考慮**

賣信託房，法院會著重審核，賣房是否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比如，法院通常會看：

孩子有什麼明確需要，如醫療、出國留學教育開支等（金額、時間點）

這些需求是否構成「必須賣」的理由，除賣房外，是否有替代方案

賣了之後，錢怎麼被鎖定給孩子、怎麼監管？（避免變成父母套現的中轉站）

**3、設立信託不能避稅**

若孩子是新加坡公民或PR且未滿21歲，父母以信託方式為其買房，可按孩子首套房標準征ABSD，但前提是必須全款支付，且嚴格用於孩子居住保障。

新加坡IRAS查得特別嚴，一旦被認定是「虛假信託安排」，比如借信託名義炒房、避稅，不僅交易直接作廢，還要追回印花稅、處以罰金，情節嚴重的甚至會坐牢。更關鍵的是，虛假信託不會被認定為有效隔離資產，日後遇到債務糾紛，信託財產仍可能被穿透執行。

**4、**資產負債與相關情況要「完全披露」****

高庭在相關判詞里非常強調：受託人要讓法院放心，在申請時，必須對自己的**個人資產與負債**等關鍵信息作充分說明；披露不足會嚴重拉低獲批可能。

**5、信託收益需按法令存入聯名戶頭**

根據新加坡《信託人法令》的規定，信託房產的收益必須存入聯名戶頭，這一點在設立信託時就要合規操作。《受託人法》規定同一信託的受託人人數不得超過四名，委任或變更受託人都要符合法定條件。

**給娃設信託房注意事項**

➡優先找新加坡本地的房產律師和稅務顧問，把你的目標說清楚（是居住保障、教育規劃還是資產傳承），同時把家庭成員身份、現有房產持有情況等信息給專業人士幫你評估：信託是不是最合適的路徑。

➡不管是設立信託，還是後續申請賣房，你的資產、債務、家庭情況都需如實申報，購房合同、轉帳記錄、資產證明這些憑證，都要妥善存好。

➡真要賣房，提前準備能證明「賣了對孩子更好」的材料，比如：醫療診斷與費用預算、學校錄取與學費/生活費明細、房屋重大維修報價與持有成本；同時說明賣房款將如何存放、由誰監管等。

➡如果你打算當孩子信託房的受託人，要提前規劃自己的房產持有情況，避免因為自己有房，導致後續套現申請被駁回。

孩子留資產是人之常情

但在新加坡這個法治社會

任何資產規劃都要遵守本地的法律條規

一步一個腳印

才能真正為孩子的未來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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