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租3.9萬新幣！新加坡聖淘沙豪宅房東扣押金、索賠維修費，最後只獲賠50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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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0
Source: 獅城新聞

月租高達3.9萬新幣的聖淘沙升濤灣豪宅，租約結束後因押金和維修費鬧上法庭。房東不僅未能成功索回所要求的維修費，還因證據不足，只獲50新幣象徵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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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尷尬的是，房東申請上訴許可時，代表律師因準備不足、無法指出相關證據，遭法官當庭批評，最終申請被駁回。

據了解，租戶是批發貿易公司Golden Mango私人有限公司。公司於2022年與兩名房東簽訂一年租約，租期從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雙方後來同意將租期延長四天至2023年8月4日，不另收租金。然而，交房時，房東代表以租戶尚未完成部分維修為由拒絕收房，也不願退還3萬9000元押金。

租戶隨後入稟國家法院，要求取回押金，並索賠園藝綠化、窗簾乾洗及專業清潔費，共6238元。

房東則提出反訴，指租戶沒有按照租約妥善交還房屋，也沒有履行安排潛在租客看房的責任，要求賠償4065元維修費，並聲稱租戶直到8月23日才正式交房，進一步索討2萬4700元雙倍租金。

**房東索賠缺乏證據，最終只獲50新幣**

國家法院法官黃獻萍審理後認定，租戶已在8月4日嘗試交房，並歸還大部分門卡和鑰匙。租戶後來保留一張門卡，是應房東代表要求返回單位進行維修，因此不構成逾期占用。

房東雖然聲稱租戶從8月5日至23日繼續占用單位，但未能證明實際損失。至於2萬4700元雙倍租金，房東也沒有在訴狀中提出，或申請修改訴狀，因此不能到結案陳詞時才提出，相關索賠遭駁回。

對於4065元維修費，法官認為，房屋確實存在一些輕微缺陷，但房東沒有具體列明缺陷項目，也未提供發票或承包商報價單證明維修費用。

最終，房東僅獲50元象徵式賠償。

租戶要求賠償的6238元園藝、清潔及窗簾乾洗費用也未獲批准，因為這些屬於租約規定的交房維護責任。

扣除50元賠償後，租戶獲准取回3萬8950元押金餘額，另獲利息及部分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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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準備不足，遭法官當庭批評**

房東不滿裁決，申請上訴許可。但在8月4日的聆訊中，代表律師陳文成（譯音）的表現引起法官關注。

當法官要求他指出支持4065元維修費的具體發票時，陳律師承認無法指出，並解釋稱，相關發票已在庭前文件披露階段交給對方，因此無需在庭審時呈堂。

法官指出，庭前披露文件與庭審中正式提交並獲採納的證據是兩回事。陳律師身為原審代表律師，卻對一天審訊中呈堂的書面證據存在如此嚴重的誤解，令人擔憂。

法官也批評陳律師準備不足，指他直到聆訊期間才開始下載相關訴訟文件，還在手提電腦與響著的手機之間來回切換。

法官形容這一幕「只能讓人感到同情」，並主動提出短暫休庭，讓律師有時間準備，但陳律師拒絕了。

最終，法官無需傳召租戶律師回應，便當場駁回房東的上訴許可申請，並判房東承擔相關訴訟費。

**豪宅租金再高，打官司仍須拿出證據。** 本案也提醒房東，若要追討維修費或逾期占用損失，不能只靠口頭指稱，仍須有具體證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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