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東線上庭審時偷上網課 須付前租客200元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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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1
Source: 獅城新聞

![房東線上庭審時偷上網課 須付前租客200元訴訟費](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2/17929785.avif?0)





國家法院。（圖：亞洲新聞台CNA）

一名房東在參加線上庭審時，被發現使用手機偷上網課。裁判官認為，他的行為干擾庭審，導致審理過程不必要地延長，因此判令他支付200元訴訟費。

根據亞洲新聞台CNA報道，法庭前天（19日）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房東除了須支付200元訴訟費，也必須退還1785元給前租客。房東此前聲稱租客造成多處損壞，因此扣留了6000元押金，法庭如今判令他退還其中1785元。

由於案件涉及非公開審理程序，判決書沒有披露當事人的身份。

房東扣留6000元押金 租客要求全額退還 

判決書指出，原告是一名外籍人士，從2024年3月起向被告租住一套一居室公寓。

租約到期後，房東扣留了全部6000元押金，並提出473.83元的反訴。租客則要求退還全部押金，並索賠450元的空調維修費。

租客也對房東所指的10項損壞提出異議，包括浴室瓷磚破損、三塊窗簾有污漬、廚房台面開裂，以及沙發套有污漬等。

法庭最終認定，房東只能就其中三項損壞扣除相關費用。另一方面，裁判官駁回租客索賠100元冷媒補充費用的要求，因為租賃期間的這類維護工作應由租客負責。

房東庭審期間上課 裁判官：行為不可接受 

裁判官指出，房東在兩天的庭審中都遲到，並三次試圖爭辯一個已經裁決的程序性問題。

此外，房東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撰寫提交給法庭的陳述材料。他也承認，自己並未完全理解這些內容，也沒有核實其準確性。

裁判官還發現，房東在第二天庭審期間通過手機偷上網課。此前，房東曾以想參加全國職工總會舉辦的線上課程為由，申請延期審理，但法院因庭審日期已事先與他確認、他也表示能夠出席，而駁回申請。房東申請延期時，也沒有徵得租客同意。

裁判官表示，庭審期間，他聽見房東所在房間傳出細微的說話聲。

對此，房東辯稱，他登錄課程系統只是為了報到，並不清楚為何手機上會出現課程畫面。

裁判官駁回這一解釋，指出課程通過Zoom進行，設有特定的會議號碼和密碼，因此房東不可能「偶然」進入會議，而是主動加入了課程。

裁判官認為，房東在庭審期間只以「部分注意力」，反映出他對訴訟程序的態度十分輕率，因此判處他200元的訴訟費。

裁判官也強調，200元不應被視為日後針對類似行為判處訴訟費的基準或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