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害怕若懷孕前男友會不負責 女子竟報警謊報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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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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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加坡國家法院審理了一起報假案案件。一名35歲女子因為擔心自己懷孕後前男友不負責，竟向警方謊稱自己遭前男友性侵。最終，她因報假案被判入獄五周。

據案情顯示，被告廖婉婷（音譯）與前男友是在社交媒體上認識，後來發展成情侶關係。兩人分手後仍保持聯繫。 

2026年1月7日凌晨，被告在義順一帶與朋友喝酒後，聯繫前男友接她回家。兩人隨後一起吃夜宵，併到男方住處。案情指出，當時雙方是在自願情況下發生關係。

當天傍晚，被告聯繫一名女親戚，詢問如果和「非伴侶」發生關係，是否算性侵。親戚向她解釋了性侵與雙方自願之間的區別後，被告卻聲稱自己遭前男友侵犯。親戚聽後建議她報警。

傍晚近7點，被告向警方報案，謊稱自己在當天凌晨遭前男友性侵。警方隨即啟動調查，安排多名警員護送她到一站式性侵法證檢驗中心，由醫生和護士進行檢查。

與此同時，警方也追蹤前男友，並派員到相關地點記錄情況。

不過，當晚11點半左右，被告在錄口供時承認自己說謊。

她解釋，自己身上的避孕貼在1月6日已經過期，因此擔心會懷孕，也害怕前男友不願負責。她一開始不敢說真話，是因為擔心報假案會坐牢。

後來意識到前男友可能因此被捕甚至坐牢，才決定坦白。

但在她承認說謊之前，男方已經被帶到警局接受約一小時問話，並被採集血液樣本。

控方指出，被告在報案後五到七個小時才承認撒謊，期間總共動用了13名警員、一名醫生和一名護士，不僅嚴重浪費公共資源，也讓一名無辜男子承受巨大心理壓力。

更重要的是，這類行為可能讓真正遭遇性侵害的人，在求助時面對更多質疑。 庭上，男方表示不會要求賠償，也不怪被告，只希望她儘早獲得釋放。

不過，國家法院法官關亥惜認為，被告的行為性質嚴重。這樣的假報案不僅浪費執法資源，也可能影響真正受害者尋求幫助的勇氣。為了起到阻嚇作用，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五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