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非法移民問題再敲警鐘!移民與關卡局(ICA)7月30日將四人控上法庭,三起案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兩名女子分別非法逗留超過13年和14年,長期藏身於本地住宅內,竟未被察覺。
中國籍女子逾期逗留超過13年
一名49歲的中國籍女子,其工作準證於2013年3月3日過期,前後在新加坡逾期逗留超過13年。
一名58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因非法聘請該中國籍女子被控。調查顯示,該男子在2013年3月至2026年4月期間聘請她擔任兼職清潔工。他知悉對方的工作準證已經到期,卻沒有進一步核實她持有的准證類別和逗留資格是否有效。
另一名76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則因窩藏該中國籍女子被控。該男子被指在沒有確認對方是否持有有效准證的情況下,允許她於2012年至2026年間住在他位於武吉巴督的一個住宅單位。
該中國籍女子早前已被判處六個月監禁,刑滿後被驅逐出境,並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印度籍男子逾期逗留
一名34歲的印度籍男子因聘用一名逾期逗留的39歲印度籍男子而被控。後者的探訪准證於2025年8月20日過期。該34歲被告在未查核對方是否持有有效工作準證的情況下,於2026年2月至4月聘請他擔任送貨助理。
該39歲逾期逗留者被判處監禁六個星期和三下鞭刑,已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新加坡。
菲律賓籍女子逾期逗留超過14年
一名51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因窩藏一名逾期逗留的菲律賓籍女子被控。該菲律賓籍女子的探訪准證於2012年7月2日到期,至今已在新加坡非法逗留超過14年。該51歲男子被指在未核實其移民身份的情況下,允許她住在他位於蔡厝港德惠巷的住宅單位。
該菲律賓籍女子被判處監禁六個月並罰款2000元,刑滿後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新加坡。
根據新加坡法令,聘請牴觸移民法令者若罪成,可被判處六個月至兩年監禁,罰款最高6000新元。
疏忽窩藏逾期逗留者,罪成可被判處最高6000元罰款,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重申,對逾期居留行為持零容忍態度,並提醒僱主和屋主在僱傭或出租房屋前,務必履行盡職調查義務,核實潛在雇員或租客的身份證件及准證有效性。
有意出租房屋者必須履行查核義務,包括檢查租客的居留和工作準證、對比確認租客證件與護照上的資料,以及向人力部核實租客准證的有效性。
公眾如發現可疑情況,應通過政府官方渠道向移民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