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曾任律師的男子因使用特製改裝包,用手機秘密拍攝女性裙底視頻,於上周四(7月23日)被判處四周監禁。
29歲的塞繆爾·葉義旭(Samuel Ye Yixu)在被警方於火車站巡邏時抓獲後,承認了偷窺罪名。
其辯護律師表示,他在作案期間承受著巨大的工作壓力,與父親關係緊張,且患有心理健康問題。目前,他已經離開了法律行業。
案件詳情
在求情陳述中,律師蘇尼爾·蘇迪希森(Sunil Sudheesan)和喬伊斯·庫(Joyce Khoo)表示,葉某首次實施偷窺行為是在2022年12月的日本,當時他因與女友分手而情緒低落。
辯護律師補充道,他早在2018年底就被診斷出患有混合焦慮和抑鬱障礙,並接受了問題解決療法和認知行為療法。
到2023年初,葉某出現了與抑鬱情緒相關的過度焦慮及其他症狀。
2023年8月,他開始從事律師工作。
他表示,工作讓他幾乎沒有休閒和自我照顧的時間,偶爾甚至要工作到凌晨5點。
辯護方稱,這「嚴重影響了他管理壓力的能力,導致其長期處於高壓力狀態」。
律師還指出:「由於與父親關係惡劣,我們的當事人在家中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因此,葉某將包括偷窺在內的性行為作為緩解壓力、焦慮和心境低落的主要方式。
律師稱,到2023年中期,葉某開始在新加坡上下班通勤期間實施偷窺行為。
2024年4月,他將手機設為錄像模式,並將其放入一個從葡萄酒店購買的黑色購物袋中。
他改裝了這個袋子,在底部開了一個孔,以便隱藏處於拍攝模式的手機。他將手機攝像頭朝上放置,尋找穿著裙子的女性目標。
選定短裙目標後,葉某會拎著這個改裝包尾隨其後。在自動扶梯上,他會站在對方身後,調整袋子的角度,使手機攝像頭能夠拍到裙底。
到達頂層後,他會停止錄製,觀看片段並將其刪除。
從2024年4月到5月初,他以這種方式在地鐵站每周至少偷拍一次。
他每次使用後都會丟棄該改裝袋,並為下一次作案購買新袋子。
2024年6月14日,警方收到一名匿名舉報稱其在2024年4月實施過偷拍,隨後在火車站將其逮捕。
量刑爭議
檢方請求判處兩個月至三個月的監禁,理由是偷窺行為發生在地鐵站的自動扶梯上。
副檢察官克拉拉·洛(Clara Low)引用今年2月發布的《2025年警方年度犯罪簡報》,指出公共運輸系統是偷窺案件三大高發地之一,在2025年報告的所有此類案件中占比近10%。
洛女士表示,葉某的行為具有目的性、計劃性和系統性——他通過購買葡萄酒來獲取用於隱藏手機的購物袋。
此外,葉某在一個月內養成了每周偷拍的習慣。
辯護律師認為檢方請求的刑期「過於嚴苛」,請求改為短期拘留並配合社區服務令,或者判處兩周監禁。
他們表示,葉某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但作案時患有混合抑鬱焦慮障礙及偷窺障礙,這影響了他的自我控制能力。
律師還提到,葉某在2023年8月主動尋求治療並定期參加心理治療,在實施偷窺行為後對自己感到厭惡和羞愧。
然而,2024年4月與女友的分手誘發了一次「偷窺行為爆發」。
2025年12月,他首次前往心理健康學院的國家成癮管理服務中心就診,被評估為患有性偏好障礙且過度消費色情製品。
辯護方稱,葉某在被捕時並未在實施偷窺行為,但立即承認手機中存有此類素材。
此外,辯護方補充說,他自2024年8月起再未復發。
根據法律,偷窺罪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上述處罰的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