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考生O水準考試作弊被判監 　前校長與補習老師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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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1-2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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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一家教育中心校長和補習教師因協助考生在O水準考試中作弊，分別被判坐牢4年和3年。兩人不服所判，上訴至新加坡高庭但被駁回，又向最高法院上訴庭申請提出刑事參考，惟上訴最終仍遭到駁回。

兩名被告分別是Zeus教育中心前校長傅媛聶（56歲）和前補習教師傅敏（35歲），兩人在2020年被欺騙罪成，分別被判坐牢4年和3年。

兩人提出上述申請，要求最高法院闡明「不誠實」在欺騙罪控狀中的定義，並稱她們沒有導致任何人蒙受財物上的損失，因此不應被判欺騙罪成但被駁回。

三司周一發表書面判詞，駁回她們的上訴。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說，只要被告有不誠實地隱瞞事實的心理狀態，即使沒打算從中獲利或導致他人蒙受財物損失，在法律上也等於犯了欺騙罪。

兩名被告通過代表律師指出，只有當被告意圖讓自己不當獲利或導致他人蒙受財物損失，才能構成不誠實的行為。

換言之，既然兩人沒有導致任何人蒙受財物上的損失，她們不應被判欺騙罪成。

不過，三司不同意她們的立場。在三司看來，欺騙罪行不局限於導致他人蒙受財物損失的行為；兩人的欺騙罪控狀中所提到的「不誠實」，指的是犯罪者擁有隱瞞事實的心理意圖。

早前審訊揭露，Zeus教育中心在2016年向每名學生收取8000新元（約2萬6400令吉）的訂金與1000新元（約3300令吉）的入學費，承諾幫助他們考入理工學院，若不及格就全數歸還。

在上考場的數小時前，傅媛聶、傅敏與另一名補習教師馮日文讓學生把肉色的藍牙耳機藏在內耳；傅媛聶的友人陳家燕或傅敏則以私人考生名義參加考試，再用手機將考卷內容發送給其他同黨，同黨整理出答案後，再把答案發送給戴著耳機的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