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國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涉藐視法庭 我國警方發出有條件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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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7-1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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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捍衛自由律師團（Lawyers for Liberty）總監Zaid Malek。 圖：freemalaysiatoday.com

馬來西亞的捍衛自由律師團（Lawyers for Liberty）總監涉嫌藐視我國法庭，警方在他本周入境之後向他進行問話，並且發出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警方昨天（9日）發表聲明表示，總檢察署早在2020年3月17日下令指示警方調查一起涉及藐視法庭的案件，調查涉及在2020年2月14日刊登的一篇報道。這篇報道涉嫌牴觸司法維護法令，可構成藐視法庭的罪名。

警方指出，兩名馬國籍死刑犯Gobi Avedian和Datchinamurty Katiah當時針對我國監獄單位行刑方式做出指控的案件被駁回，Zaid Malek以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身份發表聲明，指我國法院不公平，無視正當程序，倉促審理，「執意要駁回案件並且行刑」。這些說辭都刊登在網上，我國民眾也能看到。

警方指出，總檢察署下令時，Zaid Malek已在國外，本周一才回到新加坡，因此他一到新加坡，警方就接獲通知，並且派出兩名警員到機場，要求他配合調查接受警方問話。

Zaid Malek告訴警員，他可以在本周三（6日）接受問話，警方就安排他到警察廣東民大廈接受問話，隨後讓他離開機場。

他這次來新加坡，是為協助九年前涉嫌運毒到我國之後被判死刑的馬國男子Kalwant Singh申請暫緩行刑。Kalwant Singh的申請被駁回，已在前天（7日）被處決。

Zaid Malek在周三前往警察廣東民大廈接受問話，警方也在開始問話之前告訴他，隨時可以要求休息。

警方在早上10點17分開始問話，中午12點05分結束問話，間中Zaid Malek未曾要求休息，錄完口供不久之後就離開了。

警方當天完成調查之後諮詢了總檢察署，決定不在藐視法庭的罪名下提控Zaid Malek，同日向他發出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Zaid Malek在當天晚上8點48分抵達警察廣東民大廈，以個人以及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的身份接受警告，隨後在9點20分離開。

警方指出，按照我國的司法維護法令，涉及藐視法庭的內容若是通過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媒介發布，只要我國民眾可以接觸到，就算是在新加坡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