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已婚男子戀上41歲已婚婦,婚外情被妻發現,已婚婦決定分手斷孽緣,男子卻痴纏不放,竟通過簡訊、電話騷擾;還發兩人親密照給她,「威脅她」,結果被已婚婦報警揭發。
被告是40歲的李清平(譯音),他面對一項騷擾和一項牴觸影片法令的控狀。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透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都有家室的被告與受害者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外遇。隨後,受害者發現被告的妻子得知他們的婚外情後,切斷了與被告的聯繫。

被告與已婚婦搞婚外情,不滿女方提出分手,不斷騷擾對方。(檔案示意圖)
去年8月18日,被告開始通過WhatsApp向受害者發信息,也會打電話給她,不過受害者都沒有回應。
3日後,被告向受害者發送了一張她在酒店床上的性愛照片,並指他的妻子看到了那張照片,所以也分享給受害者看,讓受害者感到威脅。
被告要受害者出來見他,問她為什們不想和他在一起。受害者再次拒絕,並要他去照顧他的家人。
同年9月1日,被告威脅受害者說「如果你繼續無視,就會去找你」。受害者感到被騷擾,回復被告叫他不要再發簡訊,並表示自己真的需要清靜。
儘管如此,被告仍糾纏不清,聲稱會繼續發簡訊和打電話給受害者,但受害者沒有理會。
9月4日下午1時23分左右,當受害者沒有回覆被告之前發的簡訊時,被告又發信息給受害者,說:「我猜你肯定是和別人上床」,「我知道你是個饑渴的人」,對受害者進行騷擾。
被告持續發簡訊給受害者,直到9月13日下午5時許,受害者回復簡訊叫被告不要再聯繫她,要他把注意力放在他孩子身上。受害者也明確告訴被告,她被他的舉動嚇到了,但被告不理會。
被告昨日認罪,被判罰款4000元。
東窗事發後,被告的妻子也提離婚,惹上官司的被告稱壓力大,感到絕望而做出不智行為。
被告通過律師求情時表示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懊悔。
被告育有兩名年幼的孩子,案發時因妻子要離婚所以壓力很大,再加上受害者與他分手,令他憤怒不解、深感遭到背叛。
律師指出,被告並沒有想要傷害受害者,只是出於絕望才會做出這些行為。
被告如今已接受他和受害者已無關係,也再也沒有聯繫她。為表示悔意,他也做出了賠償。
已婚婦擔心被告找上門,辭掉新工作。
根據案情,受害者之所以沒有屏蔽被告是因擔心被告會到她家裡或工作場所找她。
由於害怕,受害者甚至辭去了新工作。同時,她也很在意婚外情期間錄製的親密視頻會被外泄。
9月15日12時50分左右,受害者擔心自身安全,於是報警。被告於當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