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離婚後捲入爭產糾紛 與前夫手足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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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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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女郎離婚，卻為了組屋權益和店舖收益捲入和前婆家的爭產糾紛，要求分一半，進而和前夫的手足對簿公堂。

根據高庭判詞，女郎何金燕和丈夫柯瑞河在2021年5月開始辦離婚手續，何金燕稱位於勿洛北4道第99座的組屋單位，她也被列為聯名擁有人，提議柯瑞河從她手中買回另一半的權益。

根據法庭文件，這間組屋單位是柯瑞河父親在1978年用3萬元以個人名義購買，由於父母經營雜貨店，出於便利他們一家七口住在勿洛的店屋。

父親在1989年退休後，把生意賣給大女兒柯瑞琳，父母和柯瑞河則一同搬入組屋居住，柯瑞河在1996年與何金燕結婚後在單位住了3年後，便買了公寓搬出去，留下父母兩人。

父親在2003年患癌，隔年將柯瑞河列為單位的聯名擁有人，後來父親在2012年離世後，母親跟女傭持續住在單位里，而柯瑞河沒通知兄弟姐妹，在2013年把何金燕列為聯名擁有人。

因為離婚，柯瑞河的四名兄弟姐妹才得知房產有何金燕的名字，基於母親患失智症，柯瑞琳做為母親的代理人起訴兩人，指兩人只是信託人，房子應當屬於母親。

柯瑞琳指出，母親過世後他們兒女會有實益擁有權，父親並不是把單位留給柯瑞河，柯瑞河也無意把單位當做禮物送給何金燕。

更何況母親的失智症意味她需要熟悉的環境，既然單位是父親的主要資產，何金燕也不能拒絕他們兒女繼承單位的權利。

何金燕則指柯瑞河從未通知他單位屬於母親，也指單位是父親贈送給柯瑞河，而他把單位作為禮物送給她。

法官認為，柯瑞河無意贈送一半的單位給何金燕，加上離婚前何金燕對單位沒有任何興趣，單位向來由柯家子女照料等，最終駁回何金燕獲得一半房產的申請。（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