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打私召車司機 男子無故傷人監5周

2021/12/03   •   1625閱
男子醉酒後在私家車上發酒瘋,不顧一切暴打私家車司機,最終被判刑五周。這起事件突顯了酒後失控的嚴重後果,以及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法律責任。案件中,男子對司機揮拳造成頸部和眼部受傷,反映出酒後行為的失控與暴力行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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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公司聚餐後喝到爛醉,男子回家途中發酒瘋無緣無故暴打私召車司機,如今得面對牢獄之災。

被告許淳傑(譯音,33歲)前天(12月1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名後,被判坐牢五周。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一名顧問。他在2019年12月12日晚上到了恭錫路(Keong Saik Road)參加公司聚餐,喝了不少杯紅酒後醉了。一名好心的同事擔心他,因此幫忙叫來私召車送他回家,兩人在晚上11時25分左右搭車離開,坐在車的后座位上。

路上,被告開始發酒瘋,不斷胡言亂語,也不知何故一直想要對司機出手,同事只能不斷嘗試將他拉住。

車子途經中央快速公路,過了宏茂橋5道的出口後,被告擺脫了同事,對私召車司機揮了三拳,兩拳擊中了司機的頸部,另一拳打中了司機的左眼。

同事再次拉住被告後,要司機在附近的組屋讓他們下車。兩人下車後,被告還不罷休,對司機嗆說:「你不高興的話下車啊!」

但司機沒有理會他,離開後到了醫院接受治療。

根據醫生報告,受害司機除了左臉有淤傷以外,並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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