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樂冰室分店經理挪用公款　入獄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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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2-12
Source: 獅城新聞

![歡樂冰室分店經理挪用公款　入獄1年3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9/16898101.avif?1644584428)





著名連鎖飲食店「歡樂冰室」一名分店經理在一個月內失信公司超過7萬2000新元（約21萬6000令吉），把營業所得挪入自己口袋，遭揭發後換來1年3個月監禁。

被告張州坤（42歲，音譯）案發時是在「歡樂冰室」白沙浮商業城分店經理，工作內容包括在每天結束營業後，把當天所得存入公司的銀行戶頭。若公司董事不親自處理的話，店內就只有被告能管理收益。

一名徐姓公司董事去年5月發現帳目不對勁，揭發被告去年3月26日至4月25日期間，失信7萬2692.35新元（約21萬8077令吉5仙）。

調查發現，他在這段期間僅把每天收益所得的500新元（約1500令吉）放入收銀機為隔天營業所用，餘下的挪作自用。

該名董事去年5月18日質問被告後，被告承認挪用公司的錢，同時請求給予一些時間償還。不過，被告只償還了2400新元（約7200令吉）。董事決定於6月8日下午報警。

被告因觸犯失信罪名被控，昨日認罪後，被判坐牢15個月。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是從2020年10月1日起在「歡樂冰室」工作，2021年5月18日被解僱。

律師代表被告求情時表示他因生意失敗、欠債而犯案，也得肩負起獨力養家的責任，前任和現任僱主也供稱指他工作勤勞。

但法官指出，被告所面對的困難不能成為犯罪的藉口。

記者聯絡上「歡樂冰室」創辦人，知名電視人蔡和平。他受訪時表示，該名前雇員除了失信大筆款項之外，還向公司借了約2萬5000新元（約7萬5000令吉），至今未償還，兩筆錢加起來近10萬新元（約30萬令吉）。」

他說，公司不但給予被告工作機會，還讓他擔任重要職位，因此對其感到失望。

「我們日後也不打算讓員工向公司借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