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丟五隻狗入水溝「訓練」 男子監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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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7-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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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阻斷措施期間，連續兩天帶五隻狗到蓄水池「禁區」排水溝游泳，還將其中一隻從1米高之處扔入急流中，驚動超過50人到場救狗。他前天（7月7日）被判罰款1萬1000元，但沒有繳付罰款，而是坐牢40天代替。

一名男子疑將五隻狗丟入蓄水池的排水溝中，聲稱是在訓練狗兒游泳。這一幕被目擊者拍下，視頻在網上瘋傳，驚動動物與獸醫事務局以及愛狗組織，超過50人到場救狗。

被告是59歲的張華明（譯音），來自馬來西亞，是本地永久居民。他面對27個控狀，包括牴觸12項公園與樹木法令、12項動物與禽鳥（養狗執照與管制）條例、一項動物和飛禽法令、及兩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控方以其中8項提控。

案情顯示，經動物與獸醫事務組調查後，發現去年5月9日上午11時左右，被告開著貨車載五隻寵物狗前往貝雅士上段蓄水池（Upper Peirce Reservoir）公園。

五隻狗包括兩隻黃金獵犬、一隻貴賓犬、一隻拉布拉多，以及一隻混種狗。抵達後，被告將貨車停在公園門口，側門門口豎立著「禁止入內」的告示牌，但被告仍與女傭帶著及五隻未栓綁的狗從側門進入。

他們走到自然保護區，到了一座橋，橋下是連接貝雅士上段和下段蓄水池的排水溝。被告將一隻貴賓犬從約1米高之處扔進排水溝中。當時，水流急速，被告還讓兩隻黃金獵犬和一隻拉布拉多入水游泳。

被告也承認曾於5月8日帶著五隻狗到蓄水池游泳。此外，被告在其位於湯申一帶的有地住宅飼養這五隻狗，超過最多只能飼養三隻狗的法律規定。

另外，早在2018年4月5日，被告就收到書面嚴厲警告，不讓他將狗帶進中央集水地帶的自然保護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