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統選舉】選舉局：不鼓勵候選人辦集會　建議採用電視及社媒同選民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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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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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新加坡選舉局發布總統選舉競選準則，不鼓勵候選人舉辦集會，也不會有舉辦集會的指定地點，建議參與今年總統選舉的候選人，使用電視和社交媒體平台同選民接觸。

該局周六（8月12日）公布2023年總統選舉競選準則，競選群眾集會的性質和形式可能造成分化，與民選總統的團結作用不符。因此，當局並不鼓勵候選人舉辦競選群眾集會，也不會設指定的集會場地。

候選人若仍有意舉行競選群眾集會，須向警方申請准證。基於安全和保安考量，候選人可考慮在體育館或室內場地舉行集會。這個准證的申請只可在提名程序結束後提交。申請必須在集會舉行至少兩天前呈交，也得先取得集會地點業主的同意。

2011年新加坡總統選舉競選期間，每名候選人可在指定地點舉行一次競選群眾大會。在2017年新加坡總統選舉時，哈莉瑪未遇到競選對手而直接當選，因此沒有競選活動。

根據選舉局文告，總統候選人競選廣播將安排在8月24日與30日，通過19個電視和電台頻道播出。每一名候選人有兩次各10分鐘的競選廣播時段，可通過4種官方語言進行。競選廣播是免費的。

新加坡總統選舉法規定，總統人選應該是無黨派的，因此政黨不應該參與總統競選活動。候選人不得在每名選民身上花超過0.30新元的競選經費，或競選經費總額不得超過60萬新元，以高者為準。

根據新加坡選民登記冊上截至8月11日的選民人數，今年的選舉花費限額為81萬2822新元1角。

此外，根據選舉局發布的文告，所有競選活動必須在投票日前一天停止，直到投票結束，也稱為冷靜期。

在《新加坡總統選舉法令》下，從選舉令狀發出當天至投票日期間，任何人或平台都不得發布和總統選舉有關的民意調查。

候選人可以在競選期間，使用車輛廣播預先錄製的競選信息，但必須事先通過新加坡警察部隊的網站申請許可證。候選人也不得在車上發表演講，或在廣播時提供娛樂內容。

只要遵守法令和規定，候選人也可以使用橫幅、旗幟或海報等傳統宣傳方式競選。

任何為候選人進行宣傳者都必須在提名日或之後，獲得該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的授權。

本屆新加坡總統選舉候選人提名日是8月22日。如果超過一人獲提名，投票將在9月1日進行，8月31日是冷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