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消費者可通過新計劃 解決與服務供應商糾紛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0GeL
Published: 2022-03-05
Source: 獅城新聞

![【國會】消費者可通過新計劃 解決與服務供應商糾紛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1/16913964.avif?1646406059)





對付費電視或手機增值服務等收費不滿的消費者，若無法順利與服務供應商達成共識，下個月起可通過新的糾紛解決替代方式計劃解決糾紛。

消費者在調解階段只須承擔一成的費用，從報案到結案，整個過程預計不會超過兩個半月。

通訊及新聞部長楊莉明昨午（3月4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該部門開支預算時說，消費者和較小型企業用戶目前只能直接與服務供應商接洽，或通過現有調解渠道解決合約糾紛，但這些選項的費用一般較高，且對消費者不太友善。

相較之下，新推出的糾紛解決替代方式計劃（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Scheme）可為消費者提供較有效以及較負擔得起的解決方案。「一旦消費者通過新計劃報案，業者就必須參與調解。」

新計劃由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和新加坡調解中心共同制定和管理。消費者碰到任何有關電信、付費電視和光纖連接服務相關的帳單或合約糾紛，可通過新計劃報案。所有糾紛必須在報案前的12個月內發生，且涉及金額不能超過1萬元。

新計劃分為調解和仲裁兩個階段。在調解階段，業者有14天時間可嘗試與報案方解決糾紛，若無法順利達成共識才會進入仲裁階段，整個過程預計不會超過兩個半月。

費用方面，消費者在調解階段只須支付一成的費用（$10），剩餘的90元由業者承擔。若到仲裁階段，消費者和業者則須分別支付225元和525元。

資媒局提醒，新計劃不會取代業者已有的投訴管道，消費者應先接洽服務供應商，只有在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才由調解中心進行調解或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