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 搶 毆3妓女 嫖客入獄1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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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1-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不滿性服務就偷、價錢談不攏就打、得不到所要求的服務就搶，40歲嫖客兩年內被3名妓女舉報，前日被判坐牢15周。

現年40歲的葉建興（音譯）面對8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非禮、偷竊、偷拍等。他前日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調查揭露，2020年8月4日，被告去嫖妓，完事後卻對服務感到不滿意，覺得不值他所付的價錢，於是趁妓女不注意時，用之前偷來的手機「換」走她的手機。

回家的途中，被告怎麼都無法解開手機密碼，知道這樣一來手機無法賣到好價，於是把手機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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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被告在牛車水的富麗華城市中心酒店搶劫妓女，警方同天就將被告逮捕。（檔案照） 

當妓女找他要手機時，被告一開始否認拿了她的手機，後來卻要她給500元（約1650令吉）才能拿回手機，幾番交涉最終他才承認把手機丟了。

另一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4月9日。被告上門嫖妓，但一到就「砍價」，對方不讓步，兩人於是吵了起來。

被告邊吵邊對妓女上下其手，妓女掌摑他，被告反擊揮拳打她，結果打傷她的手臂、臉頰和耳朵。

第三起事件則發生在今年9月15日，地點在牛車水的富麗華城市中心酒店（Furama City Centre Hotel）。

案發當天，被告約妓女到酒店交易，但和對方在談著自己能得到什麼服務時而起爭執，被告一氣之下搶走妓女的錢包，裡面除了有個人證件和易通卡外，還有169元（約557令吉）現金。

被告欲奪門而出，妓女卻奮力擋門，喊著讓酒店職員報警。為了脫逃，被告把妓女拉開並推倒在地，還用手掐著她的脖子，隨之逃離現場。

經過組屋單位，以為情侶在交歡，竟用手機偷看45分鐘。

今年5月15日凌晨12時40分，被告走過馬西嶺某個組屋單位，聽見似乎是女郎「呻吟」的聲音，認為有人在翻雲覆雨，但自己又不夠高看不到，於是站在走廊，掏出手機延伸到窗戶去偷看。

被告偷拍了兩張照片，見一名男子裸著，女郎則穿著背心和短褲。被告用手機偷窺45分鐘。

離開不到5分鐘，被告又經過該單位，再次用手機偷窺，這次被男子發現，瞬間搶走手機，隨之報警。

主控官指出，被告第一次被捕於2021年4月15日，同年8月25日被控，但被告在保釋期間再次犯案，於今年9月15日再次被捕。

主控官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15周，法官也同意他的看法，判15周監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