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水燙死5歲兒 控方求判夫妻終身監禁
夫妻一周內四度用燒水將5歲兒子燙傷致死,逃過謀殺罪名,法官去年判以致命性手段蓄意重傷他人將兩人治罪後,控方現在對女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以及兩人的刑罰提出上訴,求判兩人終身監禁。兩名被告利茲萬(29歲)與阿姿琳(29歲),原本分別面對九項和六項包括謀殺、蓄意傷害以及虐童的控狀,死者是兩被告的5歲親生兒。若共謀謀殺罪名成立,兩名被告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案件發生於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之間,地點是我國中部某一房式租賃組屋單位內,兩名被告被指一周內四次用滾燙的熱水燙傷死者,最終導致他喪命。鄧碧雲法官去年4月裁定兩人共謀謀殺罪名不成立,她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兩人意圖共謀謀殺死者。
之後,控方提呈替代控狀,控狀改成致命性手段蓄意重傷他人。法官去年判兩被告坐牢27年,男被告鞭打24下。由於女被告不能打鞭,刑期因此增加多12個月,總刑期為28年。控方不滿高庭法官判女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也不滿兩人的刑罰,高級政府律師莫哈默費扎爾代表控方提出上訴。案件昨天(9月7日)在最高法院上訴庭開審,大法官梅達順帶領五司審理此案。
控方表示,兩名被告看到兒子嘴唇發白、身上燙傷灼傷處化膿起泡,而且臉上當時已有多處燙傷,有這麼明顯的傷勢,還稱不知道繼續虐待他會將他致死,若真有人這麼認為那就太變態了。控方最初懇求法官允許上訴通過,讓案件重回高庭審理,但大法官認為沒這個必要,表示將擇日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