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東收租金後卻不讓入住 情侶入稟法庭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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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0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7日訊）馬國情侶在新加坡租房，給了1000元（約3000令吉）訂金後房東卻不讓入住，情侶稱房東一下子說老婆快要生小孩，一下又說當局不讓出租房間，讓兩人又氣又急，最後入稟小額賠償法庭索償。

32歲的黃先生（廣告業）日前致電《聯合晚報》，申訴自己租房子時的不愉快經歷。

來自馬六甲的他與27歲的未婚妻之前住在菜市路，今年1月底兩人想搬走便上網搜索，找到勿洛南有房子出租，於是聯繫屋主。

不願透露名字的他解釋，他們與前屋主因生活習慣不同而不時有摩擦，所以想換個地方住。況且勿洛南的房間只需500元（1500令吉）租金，之前菜市路的房租要800元（2400令吉）。

與新屋主談妥後，黃先生在2月交了1000元訂金，對方也說好讓他在3月1日入住。

他說，怎知到了2月中旬，房東那邊開始出狀況。對方起初說建屋局不批准他和未婚妻入住，但對方說會向建屋局溝通，儘快解決問題。

到了2月27日，房東跟黃先生說，建屋局還是沒批准他的申請，因此要求黃先生遲點入住。

最令他生氣的是，3月前對方突然跟他說，屋子的「人頭」滿了，政府不批准出租房間的申請。

黃先生這時開始慌了，他說：「他一早答應我們可以在3月入住，我已通知菜市路屋主說了會搬，對方給我住到3月3日，如今新屋主又跟我說不能住。」

好在黃先生找到熱心的房屋經紀，他3月1日在勿洛北找到另一間房，並在當晚入住。

之後，黃先生一直向房東追討千元訂金，不料勿洛南的屋主這時又說妻子快生小孩了，過一些日子後才還餘額，目前只退還給他350元（1050令吉），氣得他入稟法庭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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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洛房東受訪解釋，當初他向當局申請後，才得知若讓黃先生與未婚妻遷入，會超過四房式組屋的住戶人數頂限，只好拒絕租房給他們。

記者周六晚聯繫上房東馬克（洋名Marc，29歲），他受訪時堅稱，無意欺瞞情侶。只是他在跟建屋局提交文件，申請讓兩人搬進來時，才知道當局規定，四房式的組屋單位，不可住超過6人。

「我和太太有3個孩子，加上黃先生和他未婚妻就已經7個人，超過人數了。」

根據馬克提供的資料，他曾電郵建屋局，向當局申請批准黃先生和未婚妻入住，但遭當局拒絕。

至於尚未退款給黃先生，馬克則稱因太太剛剛住院待產，他過去幾天得在公司和醫院兩邊跑，忙不過來。

「我知道給他們造成麻煩，他們除了要求我退回千元訂金，也須賠償150元（450令吉），我已經答應並會儘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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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不滿勿洛房東收了租金後卻不讓他們入住，並認為對方諸多藉口，為他增添不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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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與未婚妻之前在網上搜尋到勿洛南有房間出租，每個月只需500元租金，但最後卻因屋主單位的居住人數超過頂限而無法遷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