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明星曾說：我和李光耀一家關係很鐵，沒人敢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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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16
Source: 獅城新聞

這幾天新加坡的頭條新聞，都圍繞在交通部長易華仁被貪污調查局正式調查一事。

而前天，酒店業大亨王明星因涉及易華仁案，貪污調查局發出逮捕令。

本文來回顧一下27年前，新加坡發生與王明星、李光耀、李顯龍有關的「一件小事」，姑且稱之「買房案」。

到了2019年，吳作棟回憶此案，談起當年的王明星時，說了三句話：

一、李氏父子是否被王明星利用或擺布

二、王明星給李顯龍買房優惠，是否在「投資未來」？

三、王明星說：沒人動得了我

十分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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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難任務：吳作棟傳》）

**回顧：1996年李氏父子「買房案」**

1996年3月，財政部長鬍賜道收到金融管理局副董事經理（即新加坡中央銀行副行長）高銘勝的一份報告。高銘勝說，他在三月中獲知，市場上謠傳李光耀及其親屬在王明星的 「旅店置業」的所有開發項目中都購買了公寓單位，其中涉及一些不恰當的安排。

當時吳作棟已經接任總理兩年。接到胡賜道彙報之後，翌日，吳作棟便向內閣的三個核心部長通報，即副總理兼國防部長陳慶炎、外交兼律政部長賈古瑪和內政部長黃根成。

之後，吳作棟對李光耀、李顯龍父子購買「旅店置業」公寓一事進行調查。當時，李光耀是內閣資政，李顯龍則是副總理。前者是他的前任，後者是他的副手。

調查結果顯示，李光耀和李顯龍購買了旅店置業旗下玉納園各一套公寓，以及史各士28號各一套公寓，一共四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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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購買的史各士28號公寓，都獲得5%折扣，而玉納園公寓，李光耀獲得7%折扣，而李顯龍則獲得12%折扣。

調查顯示，旅店置業同期公寓銷售當中，獲得折扣的買家不限於李光耀父子兩人。史各士28號有22%買主獲得了5%的折扣，玉納園公寓則有21%買主獲得了7%或以上的折扣。

經過調查，吳作棟、胡賜道等人認為，李光耀和李顯龍是以完全正常的方式購買房地產的。但是，此事仍交到國會進行辯論，由李光耀和李顯龍在國會中公開解釋，並接受本黨議員及反對黨議員的質問。辯論結果，國會認為此事正常，而且也符合法律程序。

因為名人效應的緣故，李光耀購買了旅店置業旗下玉納園的房子，無疑提升了該公寓的聲譽，從而有利於其銷售。發展商王明星給予李光耀的折扣，與其他許多人一樣。按照李光耀的說法：「我的確幫了他（王明星）一個大忙，超過他所能給我的（折扣）。」

與李光耀一樣，李顯龍也在國會中就自己購買房產打折的事情發表演說，進行解釋。國會接受他的解釋，包括當時的反對黨領袖、國會議員林孝諄。

這個風波很快就過去，沒有人質疑李光耀、李顯龍，也沒有人質疑王明星。

**李氏父子是否被王明星利用或擺布**

比較耐人尋味的，其實是二十多年後的2019年，吳作棟的一些表述。

吳作棟在《高難任務：吳作棟傳》一書中回憶，在1996年「買房案」事發之後，他當時擔心有點李光耀父子是否被旅店置業「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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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作棟說，「王明星是個精明的商人，我的擔憂是，與其他開發商一樣，王明星會不會是在利用他們（李氏父子），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為自己謀利。」

他說：「如果是這樣，那麼，李氏父子就有可能無意中被王明星利用或擺布。」

吳作棟還補充了一句：「我知道王明星和李光耀有私交。」

他說，王明星讓李氏父子買下自己開發的房產，給了市場一個強有力的信號——「我的房產項目有政治精英的背書」。

在這種情況下，旅店置業就能以「明星買家」為賣點，以更高的價格出售待售的其他公寓單位，它的銷售總監就曾經利用吳作棟夫人作為賣點。

**王明星給李顯龍買房優惠李光耀：是不是在「投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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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作棟回憶，雖然在「買房案」中，李光耀認為王明星所作所為並無過錯，不過，李光耀起初是有疑慮的。

吳作棟說，1996年4月2日，李光耀給李顯龍寫信，抄送吳作棟；在信中，李光耀寫道：「我有點兒納悶，為何王明星在你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要給予我們買房折扣，而且給你的折扣還比我的高。應該是讓你我知道他給予折扣，才對他有利。或許他比較含蓄，反正他知道你我早晚都會知道他給了優惠。」

對於李顯龍獲得的優惠比自己還高，李光耀在國會裡質疑，旅店置業是不是在「投資未來」。

李光耀說：「我是個老人（當時他73歲），向我行賄，還能帶來幾年收益？他（李顯龍）44歲，正值壯年，具備行賄的好價值。」

**王明星說：沒人動得了我**

當時，還有一件事情讓吳作棟感到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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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作棟回憶說，當時市場上有個傳言，說「王明星向李光耀兜售旅店置業旗下的所有房產」，而且，「王明星對自己所有朋友說，由於他跟李家關係很鐵，沒有人動得了他。」

同時，李家還有其他人也涉及旅店置業。李光耀的弟弟李祥耀是旅店置業的高管，負責賣方業務。

於是，身為政府一把手的吳作棟，請他的「恩師」——前總理李光耀到他辦公室，跟他聊聊「買房案」。

正是在這次談話之後，吳作棟、李光耀兩人決定把「買房案」送進國會進行辯論，以昭天下。

後來此案在國會得到澄清，李氏父子購房、王明星賣房，屬於常規操作，不存在違法問題。

這是1996年的事。現在，王明星被貪污調查局下令逮捕，究竟涉嫌什麼罪名，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