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屢次鞭打和拳打幼女 50歲父親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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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5-10
Source: 獅城新聞

![涉屢次鞭打和拳打幼女 50歲父親被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6/16963712.avif?1652104827)





新加坡國家法院。（取自8視界新聞網） 

一名父親涉嫌在過去3年多里屢次拳打和鞭打幼女，昨天（9日）在法庭被控5項虐童罪名，外加一項蓄意傷害妻子的罪名。

法庭下令不得公開被告的身份，以保護受害者的身份不被曝光。

《8視界新聞網》報道，50歲的被告涉嫌從2018年9月開始，在女兒6歲的時候，多次拳打和鞭打她。

被告在2018年鞭打她的手臂、雙腳、背部和臀部，以及拳打她的臉。去年，被告被指鞭打女兒的臉部、背部和手臂，然後再拳打以及踢她的手臂和背部。

今年2月1日，被告涉嫌拳打女兒和踢了她的身體好幾次。他也涉嫌多次拳打29歲妻子的頭部，以及打妻子的背部。在同一天中午，被告再次鞭打女兒的背部和頭部。

法庭文件並沒有透露被告使用什麼物件鞭打女兒，也未提及女童和被告妻子的傷勢。

被告告訴法庭，他還未決定是否要認罪。法官將被告的保釋金定為1萬5000元（新幣，下同）。

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虐待罪名成立者每一項控狀將可被判坐牢最長8年，或罰款高達8000元，或兩者兼施。

蓄意傷害罪名成立者，將可被判坐牢長達3年或被罰款多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