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揭秘！選舉、彈劾...新加坡公寓的業主管委會都藏著哪些內幕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0yxL
Published: 2022-05-11
Source: 獅城新聞

**編者按：**新加坡的公寓通常都設有一個業主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就是管理和決策小區內物業相關的大部分問題。別看這個小小的管理委員會，其中有「執政黨」和「反對黨」之分，也有選舉、辯論、彈劾等一系列動作，儼然一個mini政治舞台。《新加坡眼》APP的網友「孫林」曾擔任過多年業主管委會的主席，一起來了解下都有哪些不為人知內幕。

如果你買了公寓或者在工商大樓里買了店鋪或辦公室，那你就成了小區或大樓的附屬業主(subsidiary proprietor或SP)。

業主通過分層地契管理法人大會 (Management Corporation Strata Title或MCST general meeting)選舉管理委員會(council)。一般來講，業主管委會成員有自己的全職工作，不具備建築維修、安保或會計的專業知識(外行)，日常管理就外包給專業(內行)的物業管理公司(managing agent，簡稱物業)。這就是外行領導內行的由來。

在業主管委會裡的這些年，我遇到的趣事一籮筐。在這裡分享幾件印象深刻的事，供各位看官茶餘飯後消遣。

**1. 業主起內訌: 臨時大會功敗垂成**

我第一次聽到業主質疑管委會的權責是在搬進公寓不久，有鄰居登門造訪。原來他們徵集簽名要召開業主臨時大會(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罷免幾位現任管委會成員並選舉新的成員。

大部分共用設施的維持和服務由管委會決定，物業負責執行。以安保**(負責小區或大樓的安全保障)**服務為例，管委會決定是否24小時巡視，要幾位安保人員上班，外包給哪家公司等。如果業主對安保服務不滿意又得不到解決，甚至懷疑管委會外包的過程有貓膩，就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撤換管委會成員或者限制管委會的決定權。

我碰到的這次業主試圖召集臨時大會因簽名的地契份額不夠(至少25%)而作罷。

**2. 執政或在野: 年度大會的選舉和爭吵**

在新加坡，業主的權責全在《建築維修與分層地契管理法》(Building Maintenance and Strata Management Act或BMSMA，見sso.agc.gov.sg/act/bmsma2004 )里。為幫助不讀法律條文的懶人以及推薦好的管理方法，建築局(BCA)還出版一系列的分層地契管理指南。

業主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在年度大會上，現任管委會報告上年度財會報表及主要工作和問題，並提出繳費、附屬規則(by-law)、大型翻新改造、下任管委會權限等議案，同時選舉任命新的管委會。 願意花時間精力參加管委會而又選上了，就代表業主「執政」一年。有些業主不願花時間精力參加管委會，就在業主大會每年扮演一次「反對黨」的角色。當然，也有業主想進管委會而又沒爭取到足夠地契份額(share value)的選票而不能「執政」。

年度大會上業主質疑帳目、管委會決策或提出改進意見，就議案發表看法等。唇槍舌劍、臉紅脖子粗是常事，吵到高潮時，偶爾也有髒話。動手的事沒聽說過，畢竟在氣頭上誰也控制不住輕重。萬一對方受傷給自己弄個刑事記錄就不好玩了，以後找工作開公司都有麻煩。 

![大揭秘！選舉、彈劾...新加坡公寓的業主管委會都藏著哪些內幕](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6/16964281.avif?1652184031)





（圖文來自新加坡眼APP網友孫林） 

![大揭秘！選舉、彈劾...新加坡公寓的業主管委會都藏著哪些內幕](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6/16964282.avif?1652184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