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誤以為兒子下體被同學踢 男子揮拳打六歲男童被監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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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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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男子誤以為一名六歲男童踢了他的兒子下體，上前質問時竟不等對方回復，直接朝男童臉上揮拳，被判坐牢五個星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53歲新加坡籍被告Mak Wai Onn昨天（18日）承認了一項蓄意傷害未成年人的罪名。

案情顯示，被告與妻子去年10月18日到一家增益中心接六歲兒子下課。當時，被告妻子接兒子回到車上時，向被告說老師指兒子被人踢了一腳。

被告開車離開增益中心後，兒子突然說下體開始作痛，於是立即停車。被告查看兒子下體後，聲稱看到兒子的腹股溝發紅，於是便開車返回增益中心向老師了解情況。

不過，被告妻子嘗試了解情況後，指老師與相信涉事的六歲男童都無法說明具體情況。被告聽聞後，決定親自弄清楚狀況。

當被告抵達中心時，男童祖母正好前來接他。被告在無法確定男童是否是罪魁禍首的情況下，就上前質問男童是否踢了他的兒子一腳。

不過，在男童還沒來得及回答之前，被告直接朝他臉上揮了一拳，所幸他當時緊握祖母的手，只是往後摔倒在地。

一名目擊者見狀後報警，男童隨後也看了醫生檢查情況。經檢查，男童身上沒有明顯的受傷跡象，情況也無大礙，最後被轉介至兒童精神科和骨科部門接受進一步評估。

被告全額賠付男童的醫療費，共計440.65元。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指出，他承認自己確實打了男童一拳，但稱當時他「調整了他的力度」。

「我的本意不是想要打暈他或傷害他，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 我當時非常憤怒，馬上就後悔了。」

此外，被告還透露，他當時很生氣，同時也擔心如果兒子繼續在增益中心上課的話，之後會再次被人踢。

他也要求法官輕判，指他有三個孩子，年齡分別為十歲、七歲以及一個新生兒，如果坐牢的話，孩子們得由妻子一個人照顧。

對此，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當時的行為不太合理。

「首先，你問受害者是否踢了你的兒子，但在受害者做出反應之前，你就打了他。其次，即使受害者踢了你兒子，你應該做的是找出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以確定對錯然後再採取進一步行動。」

法官補充，即使男童確實踢了被告的兒子，被告應該做的是告知男童父母他的不當行為，並讓他們自己處理。

為了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庭下令不能公開增益中心的名字。
